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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聲網訊(永吉法院 陳曉娟)近日,永吉縣人民法院岔路河法庭高效化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當庭執行到位38500元,實現了審判與執行無縫對接,既保障了商家的權益,又為農戶排憂解難,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贊譽,彰顯了司法的溫度與力量。
該案中,岔路河鎮某農資經銷處與楊某因貨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該經銷處依據借據索要貨款及利息本息合計45000元,楊某卻堅稱出具借據時并未約定利息,且質疑借據書寫時間有問題,強烈要求對借據進行鑒定,并指出商家在屯里銷售同一種化肥存在不同價格的情況,認為自己可能遭受了不公平對待,故而不愿支付款項。
承辦法官王志剛深知該案若簡單下判,可能會激化雙方矛盾,且鑒定程序耗時耗力,這一糾紛如若處理不當,不僅會使雙方的經濟利益受損,還可能影響當地的商業合作氛圍和農戶的生產積極性。于是,王志剛多次深入調查取證,詳細了解化肥市場價格波動情況以及雙方交易細節,并分別與雙方當事人耐心溝通。一方面向農戶闡明法律規定以及簽字時應盡的審慎義務,告知其對主張事實應負舉證責任,同時也充分聽取農戶的困難和顧慮;另一方面勸說商家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訴求。
經過王志剛多次“背對背”、“面對面”的調解。雙方態度逐漸緩和。最終商家同意在利息方面做出一定讓步,農戶也認識到自身的給付責任,當場支付了38500元貨款,雙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此次調解,岔路河法庭將執行與審判緊密結合,避免了冗長的訴訟程序給雙方帶來的訴累,讓司法為民的理念在實際工作中落地生根,為構建和諧穩定的營商環境和鄉村經濟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在簽訂各類合同及欠據時,雙方要務必仔細審查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對于合同的重要內容如價格、付款方式、利息約定等內容應以書面的形式明確,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同時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留存相關證據,避免因證據不足或約定不明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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