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陳煒律師
難做的事總要有人干,我們不造光,只做折射光的棱鏡。
“你們爭的不是我一個清白,是千萬人喊冤時還能信法律。”這是一位當事人獲釋后的感言,也是北京陳煒律師執業多年的精神注腳。當司法系統因成本拒絕糾錯時,律師必須成為制度外的制衡力量,這是陳煒面對年輕律師“為何專注這賠本買賣”疑問時的一貫答案。
從業十余載,這位有著八年武警特種部隊經歷、八年檢察/監察機關歷練的律師,選擇以疑難復雜案件尤其是申訴再審案件作為主要業務方向。對他而言,每份申訴狀不僅是法律文書,更是一份“社會契約”——它逼迫權力系統正視錯誤,也讓民眾相信:法律不是強權的遮羞布。
司法迷局:申訴案件的現實困境
司法實踐中的刑事申訴常常面臨“石沉大海”的困境。陳煒在多年的執業中觀察到,司法系統存在一種“隱性懈怠”,即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更可怕。刑事案件在不同訴訟階段的責任分工難以形成有效制約,審判機關本應作為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卻往往難以發揮糾錯功能。
“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關系,本應起到糾錯功能,但在實踐中,除非錯誤特別明顯,否則很難得到及時糾正。”陳煒指出,這種制度性惰怠如同溫水煮青蛙,慢慢侵蝕司法體系的活力。
司法不作為這種“隱性懈怠”對法治根基的侵蝕作用,遠比個別不當司法行為更具潛在危害性。在面對明顯問題時常選擇回避而非直面;在需要擔當責任時,往往選擇保守而非進取。
技術擊穿:申訴案件的專業壁壘
申訴案件的成功首先依賴于高超的法律技術。陳煒律師團隊獨創的“二審逆轉三步法”,在多個案件中驗證其有效性。
第一步是全卷分析,調取一審全部卷宗材料,包括證據目錄、雙方書面意見和庭審筆錄。陳煒特別強調:“現在很多法院開庭不再制作詳細庭審筆錄,只有錄音錄像,這時必須調取完整的錄音錄像資料。有些案件的關鍵信息隱藏在庭前談話記錄中,這些細節往往是翻案的關鍵。”
第二步是精準研判。團隊采用“逐字句比對分析”法,將判決書與案卷材料進行精細化對照,精準找出哪些關鍵證據被一審法官有意無意地避開或忽視,哪些法律條文的解釋和適用存在偏差或曲解。
第三步是高效呈現。在二審階段,法官更關注法律適用的一致性和裁判結果的社會效果,團隊會將復雜的案件事實轉化為清晰的法律語言,通過可視化圖表、案例對比表等形式,幫助法官快速把握案件核心問題。
在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非法銷售炸藥數萬噸,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無期徒刑。在二審及發回重審程序中,團隊精準抓住“行政犯入罪須以行政違法為前提”這一核心,深入論證涉案企業資質齊全、操作合規,其行為根本不具備行政違法性,更不構成犯罪。歷經三年曲折,最終實現從無期徒刑到無罪判決的徹底逆轉。
程序正義:破解司法困境的利劍
在陳煒看來,程序正義是申訴再審的利器,也是突破內部監督局限性的關鍵。嚴重的程序違法本身即構成再審事由,這包括證據收集階段的程序違法(如刑訊逼供、非法搜查扣押)、審判階段的程序違法(如違反公開審判規定、剝奪當事人訴訟權利)以及其他嚴重程序違法。
“程序正義是實體正義的保障。”陳煒曾通過細致核對卷宗,關注筆錄時間、地點、人員簽名等細節,成功發現矛盾點和異常記錄。在一起可能的程序違法案件中,通過申請調看訊問錄音錄像,對比書面筆錄存在的實質性差異,最終為案件糾正撕開了突破口。
程序性辯護不僅涉及權利的保障,更關乎案件事實的準確認定。當程序正義得到維護,實體公正才有堅實的基礎。
持久戰:申訴案件的心理韌性
申訴案件不僅考驗律師的專業技術,更考驗其心理素質。陳煒坦言:“一次就想成功的申訴是非常之難的,絕大多數申訴案件都要幾次十幾次,幾十次的反復的堅持和推進,才有可能爭取到撥云見日之時。”
當事人和律師都要具有非常強大的內心,要頂得住各種難以承受的壓力,又要耐得住幾年甚至十幾年沒有明顯突破的內心寂寞。沒有做10年堅守做10年冷板凳的思想準備,不要去搞申訴案件。
陳煒建議,二審逆轉是一場持久戰,需要巨大的心理韌性。當事人和律師都需要避免讓案件成為生活的全部,維持基本的工作與家庭生活,保障身心健康,這是長期斗爭的基礎。
同時,應將漫長的申訴過程分解為多個階段性目標,如“成功受理申訴”、“召開聽證會”、“啟動再審”等。每實現一個階段性目標,都是邁向最終勝利的一步,這有助于維持信心和動力。
制勝要訣:翻盤案件的共性特征
根據陳煒律師團隊的經驗,具有翻盤潛力的案件通常具備以下至少一個特征:
一是新證據突破,能夠提交一審未能發現或提交的新證據,且該證據對案件定性有決定性影響;
二是法律適用錯誤,一審法院在法律理解與適用上存在明顯偏差;
三是程序嚴重違法,一審審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四是裁判尺度不一,與同類案件相比,一審裁判結果明顯不均衡。
在吉林一起網絡賭博案件中,當事人龍某某一審被認定為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通過“三個窮盡”策略:窮盡規范性法律文件檢索、窮盡權威性實務觀點檢索和窮盡同類型既判案例檢索,成功論證了本案應定性為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律師意見,刑期從三年九個月大幅降至十個月。
多元協同:司法監督的新路徑
完全依賴法律程序內的司法監督往往不夠,需要綜合施策、多方想辦法。陳煒團隊推行的“綜合申訴、精準反映”策略,旨在從現實出發,實事求是采取措施。
有效的綜合監督策略至少包括以下方面:程序性辯護與證據辯護相結合;個案監督與類案治理相結合;多渠道協同發力。
除了司法程序內的手段,還可以通過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等多種渠道形成合力。這種“辦理一件、規范一片”的思路,能夠放大監督效果。
在信息獲取方面,陳煒通常建議采取三種途徑:線上渠道優先,通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等權威渠道關注案件狀態;線下渠道并進,通過12368熱線或親自前往法院詢問;書面材料為證,對關鍵查詢一律使用書面申請,注明提交日期并索要簽收憑證。
結語:讓蒙塵的正義破云而出
在無數個挑燈夜戰的晚上,陳煒和團隊成員們一遍遍翻閱厚厚的卷宗,尋找那微小的破局點。他坦言:“證據不滅,抗爭不止——這是我們團隊的執業信念。無論案情多么復雜曲折,只要方向正確,方法得當,持之以恒,正義的曙光終將穿透迷霧。”
正如陳煒所言,律師的終極使命是“在絕望處種植希望,于無聲處聽驚雷”。當司法系統存在內在局限性時,通過專業、執著和多元的策略,突破這些局限是完全可能的。法律的生命力不僅在于條文的完善,更在于實施中的監督與制衡。
“難做的事總要有人干。”陳煒律師用行動證明,律師可以成為折射光的棱鏡,讓蒙塵的正義,終有破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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