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遼寧蘇家屯出了個奇葩劫匪。
這人智商極高,手里拿著槍進信用社不搶錢先嘮嗑,把現場搞得跟懸疑片片場似的,把警察耍得團團轉。
但他千算萬算,沒算到自己作案結束前那句下意識的感嘆,直接把老底給漏了。
看似天衣無縫的布局,往往毀于最不起眼的生理本能。
這事兒得從1978年9月10日晚上說起。
那天大溝公社中學的操場上正放露天電影《抓特務》。
那時候的老百姓娛樂生活少啊,一場電影那就是過年,十里八鄉的年輕人都湊過來了。
大熒幕上我軍正跟女特務斗智斗勇,底下看得津津有味。
誰也沒注意到,等半夜11點半電影散了場,真正的“特務”才剛開始干活。
就在中學隔壁的大溝信用社,值班員張玉躍和更夫劉廣利剛聽著外頭沒動靜了準備睡覺,一道手電光直接給兩人晃醒了。
進來倆人,手里拿著帶刺的長槍,也不廢話,直接就把人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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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現在看可能覺得不可思議,但當時的安保措施確實不咋地,更夫手里就根燒火棍,面對真家伙,除了配合真沒別的招。
但這案子怪就怪在劫匪的腦回路。
正常人搶劫講究個兵貴神速,但這倆貨反其道而行之。
帶頭的那個大個子,在同伙撬金柜的一個多小時里,居然跟被綁的值班員玩起了心理戰。
他先拿被子把人頭蒙上,問能不能聽出聲音,然后就開始瘋狂輸出信息量:一會兒說派出所里有熟人,一會兒又能準確叫出出納員薛恩濤的名字,甚至還放話說是為了去南方避寒才干這一票。
這操作,簡直就是現代版的“狼人殺”啊。
大個子劫匪王平其實是個慣犯,蹲過三年大牢,對警察那一套門兒清。
他這一通操作,就是為了把水攪渾。
說白了,他既不想讓你認出來,又要故意表現得對本地特別熟。
這是一種極高級的反偵查手段,就是為了讓警察在“流竄作案”和“熟人作案”這倆選相里來回糾結,最后誰也不敢拍板。
最聰明的謊言,往往是九句真話裹著一句假話。
第二天一早,蘇家屯分局的偵查員們到了現場一看,頭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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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被潑了水,警犬聞不著味兒,這幫人確實專業。
警察內部也吵開了,一波人覺得這肯定是本地人,太熟悉環境了;另一波人覺得本地人哪敢這么囂張,這絕對是外地流竄犯來示威的。
就在這會兒,沈陽市公安局派來了聯合專案組,帶頭的正是后來威震東北的“刑偵八虎”之一,呂登中。
這老爺子那會兒正值壯年,眼神毒辣得很。
他壓根沒搭理劫匪留下的那些“去南方”、“認識誰誰誰”的煙霧彈,就死盯著卷宗里不起眼的一句話。
那是劫匪臨走時,那個大個子催同伙說的一句:“哎呀!
都三點半了,別撬了,就這樣吧!”
這句看似平常的催促,在呂登中眼里那就是破案的密碼。
為什么偏偏是三點半?
大家想啊,1978年那會兒農村還是集體經濟,掙工分的。
那時候也沒手機鬧鐘,全靠公雞打鳴。
早上四點半到五點,雞一叫,勤快的老鄉就要下地干活了,路上就開始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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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寧愿放棄還沒撬開的金柜也要在三點半撤退,說明啥?
說明他們怕在回家的路上碰見早起的熟人。
這時候呂登中做了一個大膽的推測:從現場走回劫匪的老巢,大概需要一個半小時。
他立馬讓人做模擬實驗,最后畫了個圈:以信用社為圓心,半徑10公里以內,就是這幫孫子的藏身地。
這一招直接把“流竄作案”的可能性給排除了,搜捕范圍瞬間從大海撈針變成了甕中捉鱉。
就在警察在這個圈里撒網的時候,那個自作聰明的王平又犯了個致命錯誤。
9月14號晚上,有人舉報說在灌渠橋那邊有人往河里扔東西。
撈上來一看,正是兩支拆散了的56式半自動步槍。
經過比對,這就是之前遼陽民兵武器庫丟的槍,也是搶劫案的作案工具。
但這事兒有個疑點,河邊的腳印跟案發現場的劫匪腳印對不上號。
呂登中馬上意識到:槍是對的,人是錯的。
真正的劫匪這時候肯定也是嚇得不行,風聲太緊不敢自己出來,這是花錢雇了個“替死鬼”來銷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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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花錢消災,結果花錢把自己送上了斷頭臺。
順著這個扔槍的線索,警察很快就找到了那個“替死鬼”。
在他家里,警察發現了一條還沒干透的濕褲子和一雙沾泥的鞋。
這哥們兒心理素質不行,沒幾下就招了,供出了幕后主使——鏵子公社吳家大隊的王平。
當偵查員站在王平面前的時候,這哥們兒還在那裝呢,故作鎮定。
可是當警察從他床底下翻出那雙41碼的“團結牌”膠底鞋,跟信用社現場的腳印嚴絲合縫的時候,他整個人徹底崩了。
到了審訊室,王平竹筒倒豆子全說了。
這人以前偷糧食坐過牢,出來后不想著好好過日子,非要干票大的。
他和同伙先偷了槍,然后精心踩點。
那天晚上他在現場說的那些廢話,全是精心設計的劇本,就是為了誤導警察。
唯獨那句“三點半了”,是他一看時間快到了,出于本能的恐懼脫口而出的真話。
誰能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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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精心策劃的“完美犯罪”,最后毀在了一次看表上。
如果他不是聰明反被聰明誤,非要花錢雇人扔槍,而是自己找個地兒埋了,警察可能還真沒那么快抓到他。
這案子在當年轟動一時,不僅是因為持槍,更是因為它折射出那個年代人性的躁動。
那個年頭,改革開放剛開始,人心思變,有些人不想走正道,總想著一夜暴富。
王平以為自己能把警察玩弄于股掌之間,卻忘了最樸素的道理:只要是人,心里就有鬼,有鬼就會露馬腳。
他在三點半的那一絲慌張,恰恰證明了無論多兇殘的罪犯,骨子里對光明還是恐懼的。
僅僅五天,這起迷霧重重的大案就破了。
王平最后吃了槍子兒,這事兒也給后來那個躁動的年代提了個醒。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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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王平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那年他才30歲,這就是最終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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