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市公布具體煙花爆竹管控政策!!
—— 臨汾市 ——
臨汾市人民政府
關于臨汾市2026年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風險和事故,改善環境質量,經認真研究、科學研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法律法規,我市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由全區域禁放調整為限放,現將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1.東至東外環—108國道、南至南外環—108國道、西至公路西環(臨夏線)、北至公路北環—108國道,含上述四條道路。
2.除劃定禁放區域外,以下地點及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保護范圍;
(2)車站、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圖書館、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6)森林、草原、林地及其邊緣等重點防火區;
(7)城鎮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范圍;
(8)高度超過24米的非單層工業建筑和高度超過27米的民用建筑;
(9)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地點。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
1.除禁止燃放區域外,其余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為:
(1)臘月二十三;
(2)除夕至正月初一;
(3)正月初五;
(4)正月十五。
2.在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內,鼓勵堯都區群眾在以下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1)西北區域:土門高速引線(延長線)以北區域;
(2)北部區域:機場大道以北、108國道以東區域;
(3)東北區域:長臨高速以東、洰河河道以北區域;
(4)東南區域:長臨高速以東、528縣道以南區域。
3.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預警范圍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轄區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并向社會公告。
三、煙花爆竹燃放要求
1.在禁止燃放區域內及限制燃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2.在限制燃放區域內,僅允許燃放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國家標準的個人燃放類C、D級煙花爆竹產品。
3.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4.禁止在建(構)筑物內、屋頂、陽臺向外投射、拋擲、懸掛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向行人、車輛、建筑物、公共綠地、樹木、地下管網、燃氣設施、窨井和人員密集場所投射、拋擲煙花爆竹。
6.禁止在煙花爆竹零售場所外30米范圍內燃放爆竹等地面類產品,80米范圍內燃放組合煙花等升空類產品。
7.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下燃放。
四、煙花爆竹管理要求
(一)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單位應當在依法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開展活動,并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
(二)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三)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消防等部門按照職責落實各項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有權向相關部門舉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臨汾市人民政府關于臨汾市2026年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pdf
臨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 晉中市 ——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管控區域、時間、品種
(一)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1.文物保護單位;
2.火車站、客運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3.太原武宿國際機場周邊區域[鑫發大拇指廣場、清控科創(匯晉)創新基地、龍湖壹號小區、晉中市旅游汽車總站、辰興頤郡一期、開發區龍湖公園、楊盤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區、建投·棲鳳安寧小區、晉中開發區智能制造產業園];
4.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5.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6.醫療機構、各類學校、敬老院;
7.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8.重污染天氣預警范圍;
9.法律、法規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地點。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段
1.榆次區限制燃放區域為東至錦東大道、南至鳳棲大街、西至經西大道接匯通北路、北至青銀高速,以上區域除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其他縣(區、市)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明確限制燃放區域、時段。
(三)燃放管控品種
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標準的C級、D級煙花爆竹。
二、大型焰火燃放管控
因重大節假日、重要活動等原因,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依法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主辦單位應當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規程和經許可的燃放作業方案,充分考慮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由符合行業標準規定條件的作業單位、作業人員進行燃放。
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要求
(一)燃放煙花爆竹需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明確燃放操作規范、安全距離及注意事項,檢查產品外觀是否完好、引火線是否完整無破損,發現異常立即停止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未成年人燃放應當由成年人全程陪同。
(二)燃放煙花爆竹需遠離禁止燃放區域燃放,選擇空曠、平坦、無易燃易爆物品、無遮擋物的安全場地,與建筑物、樹木、車輛、人群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三)燃放煙花爆竹過程中如發生火災、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燃放,采取必要應急措施,及時撥打119、120等應急電話求助。
四、煙花爆竹燃放管理
在禁止燃放區域和限制燃放區域允許時間外燃放的、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燃放單位違反安全規程和作業方案燃放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暫定有效期3年。
晉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 忻州市 ——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除火災隱患,改善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忻州市城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忻州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
1.東至同蒲鐵路線、西至牧馬路、南至惠風街、北至九原街(含上述四條線路)。
2.除劃定禁放區域外,以下地點及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國家機關、新聞、教育、科研、醫療、出版等單位,金融、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
(2)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安全保護區。
(3)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幼兒園、學校、賓館、商場、超市、餐館、集貿市場、高度超過27米的住宅小區等人員密集場所。
(4)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美術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
(5)軍事設施保護區、物資儲存區及周邊五十米內。
(6)加油(氣)站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輸氣(油)管線、輸(變)電及架空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及周邊一百米內。
(7)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內。
(8)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二、忻州城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種類
1.限制燃放區:在禁止燃放區域以外,東至東外環,西至西外環,南至北楊線,北至部石線以內的區域。
2.允許燃放時間:在限制燃放區內,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時段全天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3.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預警范圍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國家、省、市統一組織的考試期間,考場及周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5.承辦國家級、省級重大活動、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期間,需要燃放煙花爆竹(含架火)的,由公安機關審批核發《焰火燃放許可證》,活動主辦單位依法依規組織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6.允許燃放種類:《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規定的個人燃放類產品中的爆竹類、噴花類、旋轉類、升空類、吐珠類、玩具類和組合煙花類的C、D級產品。(新規范實施后按新規要求執行)
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要求
1.應當按照燃放說明以正確、安全的方式燃放。
2.禁止向人群、車輛、建筑物、公共綠地、樹木、地下管網、窨井拋擲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通行,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3.禁止在建筑物、構筑物內及屋頂、陽臺向外投射、拋擲、懸掛燃放。
4.燃放煙花爆竹后,應當及時清理、安全處置燃放廢棄物。
5.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四、煙花爆竹管理與處罰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明確本地區禁止燃放區域、限制燃放區域和時間,并向社會公告。公安、應急、市場、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消防、郵政管理、文旅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
(二)禁限燃放范圍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村)委會、小區物業公司、經營門店等為禁限燃放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禁限燃放責任人,應當做好轄區居民及單位職工的禁限燃放宣傳、教育、監督工作。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禁止行為的,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發現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10;發現有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電話為12345。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放限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和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忻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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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汾市政府、晉中市政府、忻州市政府(轉載請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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