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1月3日訊(記者 王晨)圣元環保私募投資虧損事件又有新進展,針對圣元環保對托管人未履行監督義務的指控,招商證券進行了公開回應,這場風波焦點逐漸轉移到托管責任的認定之爭。
圣元環保全資子公司此前為盤活閑置資金,認購的私募基金在短短9個月內凈值暴跌81.54%,僅剩0.1846元,虧損金額已超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隨著虧損集中爆發,圣元環保直指基金管理人存在越權交易、偽造凈值等多項違規行為,同時也將矛頭對準私密基金托管人招商證券,控訴其未履行監督核查義務。
面對質疑,招商證券明確態度,否認圣元環保的違規指控,強調已嚴格履行托管職責。招商證券向記者提供的觀點是,凈值披露屬管理人義務,托管人無法直接觸達投資者。對于圣元環保公司公告中提及的管理人偽造凈值、出具合同外承諾函等行為,招商證券事前并不知情,核查發現相關凈值文件篡改非其監督范圍。后續招商證券將配合相關處置,對不實指責保留追責權利。
這一事件再次引發市場對私募基金托管責任邊界的激烈討論。一方面,圣元環保已報警、舉報并啟動維權程序,另一方面,招商證券則明確保留追責權利。事件的責任認定與損失分擔,正等待監管調查與司法裁判的最終答案。
6000萬資金9個月蒸發八成
事件的起點始于2025年2-3月,圣元環保全資子公司廈門金陵基為盤活閑置資金,以單一投資者身份,斥資6000萬元認購了深圳深博信投發行的“深博宏圖成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該產品評級為R4級中高風險,投資范圍涵蓋融資融券交易及上市股票,由招商證券擔任托管方。
根據圣元環保披露的信息,這筆投資的虧損集中爆發在2025年12月。12月9日,公司計劃贖回全部份額并要求管理人提供最新凈值表,12日通過郵箱收到截至11日的凈值數據,對比12月4日的上一期凈值,短短7天內暴跌72%。截至12月25日,該基金單位凈值僅剩0.1846元,累計虧損幅度達81.54%,直接虧損金額約4692萬元,已超過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
圣元環保表示,經核查發現基金管理人存在越權交易、違反信息披露義務、偽造凈值信息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直指托管人招商證券未履行監督核查義務,放任違規操作發生。公司已啟動全方位維權,包括向公安機關報警、向證監會深圳監管局舉報,并委托律師擬對管理人和托管人提起訴訟或仲裁。
面對記者詢問,招商證券給出數個核心回應。
一是否認未履職,強調已盡監督義務
針對圣元環保的指控,招商證券托管部在接受財聯社采訪時明確表示,公司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托管人職責。
招商證券詳細列舉了履職細節:在產品運作過程中,已完成賬戶開立、清算交收、估值復核等基礎托管工作,同時對基金投資比例、杠桿超標等違反合同的情況,嚴格履行了監督提示職責。對于產品的風險屬性,招商證券特別指出,涉事基金在備案合同中明確標注為R4級中高風險,且無止損線約定。
招商證券強調,托管人的監督職責范圍以合同約定和法規要求為限,對于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投資操作,托管方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合規性審查,而此次事件中管理人的違規行為超出了常規監督的預判范圍。
二是凈值文件系篡改,托管人無直接披露義務
關于爭議焦點之一的凈值信息披露問題,招商證券給出了明確回應:投資者收到的凈值文件系基金管理人篡改,托管人對此事前并不知情。
招商證券解釋,凈值信息披露是基金管理人的法定義務,托管人既無義務也無直接渠道向投資者提供凈值數據。經公司核查,圣元環保提供的用于驗證的凈值文件材料已被篡改,而該文件中本身附有招商證券用印文件驗證平臺的鏈接地址,投資者本可通過該平臺自行線上驗證真偽。
招商證券指出,托管人僅負責對管理人提供的估值數據進行復核,而非直接向投資者傳遞凈值信息,此次凈值造假系管理人單方違規操作導致,與托管人的履職行為無關。
三是合同外承諾函不知情,保留追責權利
針對事件中出現的自然人連帶清償承諾,招商證券表示并未參與相關約定,也無法定義務進行監督。
據圣元環保披露,在虧損發生后,基金管理人提出由自然人溫廷濤對全部本金損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溫廷濤于12月16日簽署《承諾函》并明確支付期限,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僅支付了首筆200萬元款項,后續款項均未到賬。
招商證券對此回應稱,管理人與投資者在基金合同之外達成的該《承諾函》,公司對此并不知情。按照托管業務的職責邊界,托管人僅對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對于此類合同外的額外承諾,無監督義務也無法提前知曉。
在回應的最后,招商證券表示,后續將積極配合相關方依法依規處理后續事宜,同時針對近期相關方對公司的不實指責,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這意味著雙方的法律糾紛或將進一步升級。
托管責任邊界再引行業熱議
招商證券的系列回應,再次將私募基金行業的托管責任邊界問題推向熱議中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私募托管人的核心職責包括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監督投資運作、復核信息披露等,責任邊界以“法定+約定”為核心,并非對管理人的所有違規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司法實踐中,法院判定托管人是否擔責,關鍵在于其是否盡到審慎勤勉義務,以及過錯行為與投資者損失是否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近期富安娜私募投資虧損案一審判決中,托管行因未監督資金投向違規項目被判承擔相應責任,被判令配合投資者全額提取回款,并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一判定也符合資管業務中托管人與管理人的責任劃分原則。
“杭州私募跑路案”也具代表性,華軟新動力管理的“天安2號”等基金因多層嵌套投資深圳匯盛、杭州瑜瑤等私募產品,遭遇管理人虛假宣傳、違規信披、資金挪用等問題,最終導致超1億元本金損失,英洛華、鄭煤機等多家上市公司踩雷。
華軟新動力作為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2月以侵權責任糾紛為由,將底層違規私募機構及托管方華泰證券、國金道富訴至上海金融法院,核心訴求為判令華泰證券等5被告對1億元本金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起訴華泰證券的核心依據,是主張華泰證券作為基金托管方,未履行《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約定的審慎監督義務,對底層私募的違規嵌套、資金挪用、虛假標的等行為未做實質核查,僅機械執行劃款指令,構成“托而不管”的履職過錯,需對基金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至今日,案件仍處于審理進程中。
多數典型爆雷案中,投資者最初多以管理人為主要追責對象,僅在有明確證據證明托管人失職時才追加其為被告,部分案件因無法證明托管人過錯導致追責失敗。
圣元環保此次事件中,各方核心爭議集中在三點:一是無止損線約定的合同條款與投資者認知的差異是否影響責任認定;二是托管人對凈值文件篡改是否具有核查義務;三是合同外承諾函的監督責任歸屬。市場人士分析,這些爭議點的厘清,將對后續類似私募糾紛的處理提供重要參考。
目前,圣元環保已啟動基金贖回流程,正密切跟蹤剩余財產到賬情況,而針對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訴訟或仲裁尚未正式立案。招商證券的強硬回應與圣元環保的維權行動形成對峙,事件的最終責任認定、損失分擔比例仍有待監管調查和司法裁判的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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