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蕩氣回腸的13分逆轉,本應是山東男籃收獲3連勝的高光時刻,卻因主教練邱彪的沖動行為變了味。昨晚山東隊與同曦隊的較量中,邱彪面對爭議吹罰的失控表現,不僅讓自己被直接驅逐出場,更大概率將招致CBA公司的重磅罰單。競技賽場的憤怒值得理解,但逾越規則的沖動,終究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比賽的導火索出現在第三節的關鍵時段。山東外援克里斯接隊友傳球完成得分后,因認為對手有犯規嫌疑而向空氣抱怨了兩句,既未針對裁判也未挑釁對手,屬于球員在場上的正常情緒表達。但當值裁判卻直接掏出技術犯規哨,這一判罰直接導致累積兩次技術犯規的克里斯被驅逐離場。如此嚴苛且缺乏說服力的吹罰,成為點燃邱彪怒火的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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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核心外援無辜離場,邱彪的情緒瞬間失控。他沖向裁判持續咆哮,激動之下脫掉西裝狠狠砸在地上,更對著125號裁判步步緊逼,場面一度失控,若非現場球迷及時上前阻攔,后果不堪設想。即便被驅逐出場時,邱彪的憤怒仍未平息,對著裁判和技術臺持續宣泄不滿,整套行為早已超出了主教練的職責范疇,嚴重擾亂了賽場秩序,也給CBA聯賽的整體形象帶來了負面影響。
平心而論,邱彪的憤怒并非無理取鬧。克里斯的抱怨行為與“挑釁”“侮辱”毫不沾邊,卻換來直接驅逐的重罰,這樣的判罰尺度確實令人費解。反觀此前類似場景,遼寧隊球員張鎮麟曾在扣籃后對著徐昕大肆咆哮辱罵,當值裁判卻未作任何警告或處罰,如此懸殊的判罰標準,難免讓教練和球員感到不公。正是這種規則執行上的雙重標準,讓邱彪的情緒徹底爆發,從情感層面而言,這樣的憤怒確實值得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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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理解不等于縱容,情緒宣泄更不能突破規則底線。根據CBA聯賽紀律準則,教練員在比賽中對裁判員有侮辱、指責行為,或擾亂賽場秩序者,除當場被判技術犯規或驅逐外,還將面臨罰款與停賽的追加處罰。此前遼寧隊主教練楊鳴因與技術代表爭執,就遭到罰款5000元+停賽1場的處罰,而邱彪“摔西裝+逼裁判”的行為性質更為嚴重,遠超楊鳴當時的爭議舉動。結合過往案例與規則條款,邱彪被處以罰款5萬元+停賽3場的重罰已成大概率事件,這便是沖動凌駕于規則之上的必然結果。
值得深思的是,這場風波的根源,終究是爭議判罰引發的連鎖反應。當值裁判對克里斯的吹罰,既缺乏足夠的規則依據,也與聯賽過往的執裁尺度相悖,這樣的“誤判”或“偏判”,才是點燃賽場矛盾的核心。CBA聯賽要維護賽場秩序,不能只盯著邱彪的沖動行為開罰單,更該追溯爭議判罰的根源。125號裁判的吹罰是否符合規則?執裁尺度為何與過往案例存在巨大差異?這些問題同樣需要給出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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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賽的健康發展,既需要教練員和球員守住規則底線,更需要裁判群體保持執裁的公平、公正與統一。邱彪的沖動值得反思,他用實際行動證明,即便面臨再大的不公,也應通過合規渠道申訴,而非以破壞賽場秩序的方式宣泄情緒。但CBA公司的處罰不能止于邱彪,更應啟動對本次爭議判罰的復盤調查,若裁判確實存在執裁失誤,同樣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沖動是魔鬼,這句話在競技賽場尤為適用。邱彪的遭遇給所有教練員敲響了警鐘:情緒可以有,但規則不能破。而對于CBA聯賽而言,如何平衡“維護賽場秩序”與“保障公平執裁”,如何杜絕判罰尺度不一的亂象,才是平息爭議、贏得球迷信任的關鍵。邱彪的罰單已在路上,但這場風波更該成為聯賽完善規則、規范執裁的契機——畢竟,純粹的籃球比賽,不該被爭議判罰和沖動行為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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