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沙/文
之前,輸頭孢后出現死亡的病例不算少,因為家屬感覺不可思議,都會維權,并找來媒體助力,每次無論是媒體或者讀者都把關注點放在沒做皮試上。
觀點是兩個:
一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竟然在輸頭版前沒做皮試。
二再次向社會強化做皮試的重要性。
這次,剛好相反。
前兩天,福建福州一名3歲男童因發燒到醫院輸液后死亡,家長在維權時明確提到孩子做皮試時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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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剛打頭孢十幾分鐘,就開始出現反應,我老婆找了醫生找了兩次,兩次他們都判斷失誤,沒有及時停藥,到了最后很嚴重的時候,他們還叫我們先去交費然后才進行搶救。”
這個新聞透露出兩個問題,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醫務人員,都普遍存在的:
一不少醫務人員在給患者輸頭孢前還在做皮試。這是慣性和認識誤區,也可能是社會影響在發揮作用,怕惹麻煩,將錯就錯。
二輸頭孢時,周邊沒有醫務人員細心觀察,得知有異常時,沒有及時處理。
二者其實相關,因為還在迷信皮試,皮試正常就放松警惕,導致第二種情況出現。
其實,輸頭孢根本不要求皮試,做皮試也沒用。就如同家人腰疼,你出去放了個屁,然后腰疼好了,你不能說放屁治腰疼。
輸頭孢有風險,應該密切觀察,出現異常應立刻停藥并采取措施。
當然,也不光是輸頭孢,吃頭孢后前后一星期都不能喝酒。注意啊,是前后一星期。
前幾天,一男子因感冒在社區醫院連續靜脈滴注了幾天頭孢。他還是很尊重醫學常識的,在停藥整整72小時后,自覺藥物應已代謝干凈,才在一次晚宴中飲用了白酒。
結果酒局結束后不久,出現劇烈的頭暈、心悸、全身皮膚潮紅、眼前發黑、胸悶憋氣,血壓已驟降至80/40毫米汞柱,出現典型的雙硫侖反應休克……
幸虧搶救及時……
專家給出的安全建議是:在使用頭孢類藥物(包括靜脈和口服)期間及停藥后至少7天內,都應嚴格避免飲酒或攝入任何含酒精的制品(包括酒心巧克力、醉蝦、藿香正氣水等)。對于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或老年人,這個“警戒期”可能需要延長至10天甚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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