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連醫藥費都拿不回來,沒想到申請法律援助后,一個月內就拿到了賠償款!”近日,方女士將一面錦旗送到信陽市羅山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緊緊握住援助律師任太成的手,反復表達感謝。也是羅山縣法律援助“高效兜底、服務為民”的生動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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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方女士在騎車途中被未成年人顧某駕駛的電動車撞倒,腿部受傷縫合5針,僅醫藥費就花費2000余元。經交警部門認定,顧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然而,顧某家屬以孩子沒有經濟能力為由推諉,僅愿賠償1000元,遠不足以覆蓋實際醫療支出。
“腿腫得走不了路,總不能天天拄著拐杖去討賠償吧?”面對對方強硬的態度和自身行動不便,方女士感到維權無門、陷入兩難。最終,她拄著拐杖來到羅山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在快速審核其經濟困難相關材料后,當場完成受理程序,并立即指派河南正晟律師事務所律師任太成承辦此案。考慮到方女士腿部受傷、行動困難,任太成主動上門對接,全程代辦各項事宜:系統梳理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擬定清晰的賠償清單;代寫法律文書,同步向法院遞交訴訟材料,真正實現讓傷者“足不出戶、維權無憂”,切實解決了行動不便群體的辦事難題。
由于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訴訟標的額符合小額訴訟條件,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并通過調解方式處理。任太成準確把握“未成年人侵權,監護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規定,提前與顧某家屬溝通,說明拒絕賠償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逐步化解對方的抵觸情緒。
調解當日,雙方迅速達成一致:顧某家屬一次性支付賠償金3萬元(含后續治療費用),并當場通過微信轉賬完成支付;本案僅產生300元費用由被告承擔,其余費用均由法律援助予以減免,實現了“零成本維權”。
從提交援助申請到收到賠償款,全程僅用時28天,未支付任何費用,便順利解決了糾紛。這背后,體現了法律援助“高效便捷、服務到位、全面保障”的鮮明特點,讓維權不再是一件“難事、煩心事”,同時通過小額訴訟程序和調解方式的結合,有效減輕了司法負擔,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
“沒花一分錢,就有律師幫我理清問題、辦妥事情!”方女士的經歷,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初心體現——以高效服務化解維權難題,以暖心舉措保障民生需求,讓每一位需要幫助的群眾,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溫情與力量,真正實現“化繁為簡,維權有靠”。(通訊員:廖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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