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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賦》是曹植寫就的經典賦作,其創(chuàng)作年代大致在魏黃初四年(223年)之后,即其同母兄曹丕稱帝建立魏王朝的時代。
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病逝后,曹丕繼任漢丞相、魏王,同年接受漢獻帝禪讓,登基為魏文帝,正式建立魏王朝。黃初二年(221年),魏文帝著力通過祭祀天地、明堂等禮儀活動確立政權合法性。盡管劉備指責其“竊取神器”并在成都稱帝,但孫權接受魏封“吳王”,公孫恭亦愿為魏車騎將軍。至黃初三年(222年),鄯善、龜茲、于闐等西域諸國亦遣使表示臣服,魏王朝的正統(tǒng)地位在外部層面得以穩(wěn)固。
在內部秩序上,魏文帝對家族與宮廷格局進行了整頓。黃初三年三月,他冊封皇子曹叡、曹霖及兄弟曹彰等十一人為王;同年四月,曹植由鄄城侯晉封為鄄城王。同年九月,魏文帝下令嚴禁卞太后及卞氏家族參與朝廷事務,又因曹叡生母甄氏在黃初二年六月已被賜死,此時又冊立郭氏為皇后。
在對外關系方面,黃初三年六月,孫權在夷陵之戰(zhàn)中擊敗劉備,初期魏吳合作態(tài)勢良好,但十月孫權對魏略有挑釁,魏文帝遂親率大軍從許昌南征,因孫權臨江據守,直至黃初四年三月才返回洛陽。同年四月,劉備病逝于白帝城,其子劉禪繼位。在此局勢下,魏文帝打算先求穩(wěn)定再謀發(fā)展,在三月的詔令中,他已經提出要止戈息武,“蓄養(yǎng)士民,咸使安息”,又下令征集“天下?德茂才、獨行君子”,以期得到更廣泛的支持。
曹操共育有二十余子,曹丕、曹彰、曹植皆為卞太后所生。其中,曹彰最善于打仗,往往臨難不顧、身先士卒,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封鄢陵侯(今河南);曹植最擅長寫詩文,言出為論、下筆成章,建安十六年(211年)封平原侯(今山東)、十九年(214年)徙臨淄侯(今山東)。曹操在世時,諸皇子無需真正前往封地,但至曹丕繼任魏王后,政策隨之改變。魏文帝要求曹彰、曹植等諸侯王前往各自封地,其名義是遵循“先王之道”,以諸侯來拱衛(wèi)王室。而據曹植所述,當他們被迫離開鄴都、告別母親時,“不得久淹留”,“車輪為徘徊,四馬躊躇鳴”,滿城貴戚相送時“淚下沾冠纓”,盡顯離別的悲戚。
黃初二年,曹彰進爵為公,后封中牟王(今河南),黃初三年為任城王(今山東);曹植則因冒犯監(jiān)國謁者,于黃初二年被貶為安鄉(xiāng)侯(今河北),當年改封鄄城侯(今山東),三年為鄄城王,四年徙雍丘王(今河南)。黃初四年,魏文帝詔令諸侯“朝京都”,曹植聞訊后喜出望外,即刻趕赴洛陽,卻遲遲未能獲得召見。同年五六月間,曹彰在洛陽宅邸暴卒,當時便有其遭魏文帝謀害的傳言。
在諸侯返回封地途中,監(jiān)國使者又禁止曹植與異母兄弟曹彪同行,曹植遂作《贈白馬王彪》組詩贈別。詩中寫道,當船只越來越遠離洛陽,回望都城,有眷戀,也有哀傷。洛陽之行,并沒有讓我們這些骨肉之親更加團結,因為那里已經是鴟鸮、豺狼當道,還有人在撥弄是非,“蒼蠅間白黑”。對于曹彰“一往行不歸”的悲劇,他既抒發(fā)了悲慟之情,也感慨“人生處一世,忽若朝露晞”的生命脆弱,同時以“丈夫志四海,萬里猶比鄰”“王其愛玉體,俱享黃發(fā)期”相互勉勵,展現(xiàn)了他在困境中的隱忍與堅守。
正是在這次“朝京都”后,曹植寫下《洛神賦》。《洛神賦》的開頭與《贈白馬王彪詩》有些相似,都是講“余”朝京師后返還,沿著洛河一路向東。不同的是,《洛神賦》接著講了一個與洛神邂逅的故事。
根據賦的主人公“余”的講述,洛神“翩若驚鴻,婉若游龍,榮曜秋菊,華茂春松。仿佛兮若輕云之蔽月,飄飖兮若流風之回雪。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淥波”,其身姿兼具神女的超凡與人間美人的妍麗,帶給人無限驚喜。因此,“余”對洛神一見鐘情,在無“良媒”居間說合的情況下,便直接獻上玉佩,向洛神表達愛慕之意。洛神也以玉回贈,約定“指潛淵以為期”。但偏偏這時,“余”的腦海中突然閃現(xiàn)出與江妃二女定情而后被拋棄的鄭交甫,轉而“收和顏而靜志兮,申禮防以自持”,堅守禮的底線;而洛神也在一瞬間察覺到“余”的狐疑、變化,長吟而去,“體迅飛鳧,飄忽若神,凌波微步,羅襪生塵”,只能是“恨人神之道殊”。最終,“余”徹夜無眠,“夜耿耿而不寐”,直至天明才重新上路。
《洛神賦》的故事情節(jié)十分簡單,一言以蔽之,“發(fā)乎情,止乎禮”。由于《洛神賦》中有兩大段對洛神形容舉止的鋪陳描述,極力渲染“余”的深情,卻以“申禮防以自持”的克制收尾。情與禮的沖突,在這里就變得格外激烈,故事也顯得更加浪漫。
曹植還創(chuàng)作過兩篇類似的故事。《愍志賦》講述友人愛慕鄰家女子,因“時無良媒”而“禮不成焉”,眼見愛人出嫁卻“迫禮防之我拘”,終未能追隨;《感婚賦》則寫一青年春日萌生愛慕之情,因“悲良媒之不顧”而“懼歡媾之不成”。因而,這兩篇賦作所要表達的主題皆為:無媒則不合禮,主人公為守禮而放棄愛情。此外,這兩篇賦作雖均以第一人稱敘述,但曹植都點明主人公并非自身。
《洛神賦》亦是如此,它的主人公“余”也并非曹植本人。《洛神賦序》稱“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但據史實,曹植朝京師實為黃初四年之事,這一明確的時間錯位,暗示作品并非紀實之作;至于寫邂逅洛神,則是“感宋玉對楚王說神女事,遂作斯賦”,表明其創(chuàng)作有意致敬宋玉的《神女賦》。
那么,黃初四年“朝京都”之后,曹植創(chuàng)作這一虛構故事究竟要表達什么?這需要結合當時的政治語境與曹植的人生境遇加以解讀。黃初二年、三年,魏文帝在洛陽逐步建立起一個新王朝,內外都確立了新秩序,故曹植等諸侯王抵達洛陽后,必須適應這一全新的政治格局。曹彰向來有“剛嚴”之稱,立刻碰得頭破血流,“一往行不歸”;曹彪后來也遭受挫折,最終以謀逆罪被下令自殺;曹植本人在黃初二年已遭受貶謫之苦,故當他發(fā)現(xiàn)洛陽不是他想象中的樣子時,便很快調整自己,接受現(xiàn)實。正如他對魏文帝發(fā)誓:今后一定要謹守本分,爭取立功,“愿蒙矢石,建旗東岳,庶立毫厘,微功自贖”。又如他在《贈白馬王彪》中寬慰曹彪所言:分別固然令人心碎,卻也讓我們越發(fā)親密,“恩愛茍不虧,在遠分日親”。
《洛神賦》要表達的也是這層意思。“余”在情動之下,幡然醒悟,“申禮防以自持”,恰是其在政治生活中堅守禮儀規(guī)范、順應新秩序的文學投射。這正是曹植此時心路歷程的寫照。魏文帝病逝后不久,曹植在太和二年(228年)上疏魏明帝時曾言:“夫自炫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也。干時求進者,道家之明忌也。”意思是政治上的功利、躁進,與不經媒聘程序的自主戀愛一樣,都是不講規(guī)矩、不合禮的行為,是士人與從政者的大忌。這說明“禮”在曹植心目中,既代表著婚姻生活里的一套文明章程,也代表著政治生活里的一套文明準則。《洛神賦》就是借邂逅洛神的故事,來講述情與禮之間的沖突,而沖突下的守禮才最為可貴。
◎本文原載于《學習時報》(作者:戴燕),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圖片由豆包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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