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三(四)輪車
俗稱“老頭樂”
“老頭樂”上路,隱患重重
這類車輛看似出行便捷
實則是暗藏風險的“馬路殺手”
“老頭樂”駕駛人
大多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且車輛本身不符合機動車國家標準
未納入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
安全性能毫無保障——
底盤輕,極易側翻
缺少安全氣囊等必要防護配置
且無法登記上牌、購買保險
上路即違法,出事難維權
案例警示
2024年9月,黃某駕駛一輛無號牌且未投保交強險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老頭樂”上路行駛。途中,其車輛與橫過道路的林某所駕無牌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林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黃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林某承擔次要責任。事故導致林某九級傷殘,并產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多項損失。漳浦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車輛屬于機動車范疇。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無論車輛因何原因未投保交強險,車主都必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承擔賠付責任。因此,黃某雖辯稱車輛無法投保,但仍需依法賠償林某的各項損失27萬余元。
為規范道路交通秩序,筑牢群眾出行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漳浦交警持續開展“老頭樂”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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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動中,縣公安交管大隊采取“定點檢查+流動巡邏”相結合模式,在城區主干道、學校周邊、農貿市場、商業商圈等重點區域精準布控,對違規上路的“老頭樂”堅持逢車必查、有違必究,堅決杜絕姑息縱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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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1日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漳浦交警已依法拖移暫扣違規“老頭樂”25輛,以高壓嚴管態勢震懾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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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交警提醒:
廣大市民在購置車輛時,務必確認車輛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審慎選擇。根據相關規定,只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方可依法辦理注冊登記并上牌,進而獲準上道路行駛。請廣大市民切勿輕信商家關于“老頭樂”車輛“無需牌照、不用考取駕駛證”等虛假宣傳,堅決抵制此類違規車輛,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切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出行安全。
來源:漳浦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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