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定性方面的爭議通常不大,主戰場在量刑辯護,辯護人如何通過協商談判拓寬有限的辯護空間,往往是案件成敗的核心。近日,許明律師主辦的一起受賄案件收到罪輕判決。被告人紀某在留置期間已經退繳600余萬元,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許明律師與檢察機關展開多輪溝通,將受賄金額核減至300萬元以下,并助力認定特殊自首,輔以未遂、退賠、認罪認罰等從寬情節,最終實現紀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的成果,“對折式”辯護取得成功。
一、第一個“對折”:金額打對折
紀某原系某地環保部門公務員,于2023年被監察機關留置。監察機關查處了紀某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錢款的受賄事實。留置期內,紀某家屬就代為退繳了600余萬元款項。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許明律師介入本案,以卷宗信息為基礎,以卷外信息為輔助,認為紀某涉嫌受賄犯罪的金額存在問題,與檢察機關展開多輪溝通,最終達成一致,認為紀某涉嫌受賄的金額為290余萬元,剩余金額作為違紀款處理,實現了本案的第一個“對折”。
二、第二個“對折”:量刑打對折
在實現了金額的對折成果后,許明律師細致研判案卷,并與紀某反復核對其到案經過,發現一是,紀某系因其他事實到案,到案后監察機關掌握的情況尚在線索階段,但線索最終并未查實,而紀某當天就將其全部犯罪事實向監察機關供述清楚,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認罪態度堅決,悔罪態度良好,應構成特殊自首。二是,紀某涉嫌受賄的部分款項實際并未取得,應屬于未遂。三是,紀某在留置階段已經退賠了全部涉案款項,包括違紀款以及未遂款項。
在精準抓取了上述從寬情節的基礎上,許明律師窮盡檢索了承辦司法機關的案例,與本案情節進行對比,制定了量刑“打對折”的辯護目標。在溝通過程中,許明律師以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為基礎,以紀某的家庭、生活和工作情況為輔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爭取到了檢察機關的同情。檢察官最終對其提出四年八個月的量刑建議,實現了本案的第二個“對折”。
三、量刑辯護的核心:精準法律適用+高超談判技巧
近年來,職務犯罪辯護難度加大,證據的固化導致控辯協商中律師談判籌碼明顯不足,大大壓縮了律師的辯護空間。許明律師曾在反貪部門工作,其將反貪部門的經驗內化于辯護工作技巧中,總結出了一套以定性撬動談判、以定量落地談判的辯護方法。歸根結底,律師要做好案卷的審查工作,精準地研判行為定性以及量刑情節,以行為定性和法定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撬動和檢察機關談判的機會,之后制定合理的量刑目標,以高超的談判技巧達成。此案金額、量刑雙對折的結果,便是該辯護方略的成功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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