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湖南洪江市人民法院向浙江臺州市本甄眼鏡有限公司公告送達原告易烊千璽與其人格權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該案將定于2026年3月5日開庭審理。
![]()
公告顯示,易烊千璽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對原告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并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易烊千璽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50.5萬元。
![]()
來源:等南方都市報
編輯:趙思雨
編審:馬里
監制:趙延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