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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遂川縣人民政府網發布一則
行政處罰案件公示
全文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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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案件公示
1.案件名稱:焦某某未經審批,違法占用農田建房案
2.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遂雩府罰決字(2025)第(1120-1)號
3.案由:焦某某未經審批,違法占用農田建房
4.違法行為:焦某某未經審批,違法占地
5.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和《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11年版)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6.處罰決定部門:遂川縣雩田鎮人民政府
7.處罰決定時間:2025年11月20日
8.處罰內容:(1)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2)處罰款2331元。
9.處罰結果:當事人已于2026年1月4日將2331元罰款繳至財政賬戶
來源:遂川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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