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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吉安市峽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
接到轄區群眾胡先生報警
稱其在參與某國企
項目分包工程建設過程中
遭遇合作方何某詐騙
蒙受重大經濟損失
經查
犯罪嫌疑人何某
本身從事工程行業
因經營不善已負債累累
為騙取資金
其憑空杜撰出某國企建設項目
并利用行業經驗
偽造了與項目承建單位簽訂的
《勞務分包合同》
為增強欺騙性
何某還申請微信小號
冒充項目承建單位負責人
通過“自己與自己聊天”的方式
偽造業務溝通記錄
精心營造出
其已成功取得項目分包權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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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偽造的與項目承建單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
在獲取胡先生信任后
何某與其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書》
隨即以分包該工程建設項目
需繳納“保證金”“居間費”等名義
誘騙胡先生轉賬380余萬元
得手后
何某便將這筆巨款
全部用于個人揮霍
直到遲遲等不到項目開工消息
胡先生多次質問何某無果
才意識到被騙并報警
立案后
民警經過縝密偵查
逐步鎖定何某的活動軌跡
隨即奔赴新余、南昌等地
展開摸排、蹲守
最終成功將犯罪嫌疑人何某抓獲
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何某對其
虛構項目、偽造合同實施詐騙的
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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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何某已被峽江縣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合同詐騙是一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
通過虛擬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
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犯罪行為
請廣大企業提高警惕
若遭遇合同詐騙
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并配合調查
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吉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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