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承辦的一起刑事案件,經團隊精準研判、反復溝通,不僅成功推動辦案機關將初始認定的詐騙罪變更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更促使其作出不予移送審查批捕的決定,為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充分彰顯了團隊在刑事辯護領域的定性把控能力與高效專業素養。
案件初期,當事人因涉嫌詐騙罪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家屬焦急萬分委托團隊介入。團隊深知罪名定性直接影響案件走向,經過和家屬溝通,接手后決定“先改變定性、再展開辯護”的前期戰略。
首先,會見是還原事實、糾正定性的基礎。團隊律師克服地域阻礙,多次前往羈押場所會見當事人,每次會見都聚焦案件核心細節展開深度溝通。實際上當事人是因貸款到期,誤信相關宣傳提供了銀行卡信息,對卡內后續發生的資金流轉完全不知情,未參與任何詐騙行為,也未從中獲利。律師在會見中細致梳理事件時間線,糾正當事人初期的模糊表述,同時向其普及詐騙罪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法律界限,穩定其情緒,指導其如實配合偵查,為后續定性糾正與辯護工作夯實事實根基。
其次,與辦案機關的反復溝通是扭轉定性的關鍵。團隊律師堅持主動對接、精準施策,多次就案件定性問題與辦案機關深入研討。溝通中,律師明確指出,當事人主觀上無詐騙故意,客觀上未實施詐騙行為,僅存在提供銀行卡的行為,初始認定的詐騙罪定性不當。結合案件事實與相關法律規定,律師詳細論證當事人對涉案資金流轉毫不知情,到案后如實供述、積極配合偵查。經過多輪溝通,律師的專業意見得到辦案機關認可,成功推動罪名變更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最后,專業嚴謹的辯護意見是最終成功的核心支撐。團隊律師在推動罪名變更后,結合多次會見與溝通情況,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深入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撰寫并提交了《不予移送審查批捕的辯護意見》等多份專業法律文書。詳細闡述對當事人不予移送審查批捕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邏輯嚴密、論據充分,為辦案機關作出決定提供了重要參考。
最終,辦案機關充分采納了團隊的辯護意見,依法作出不予移送審查批捕的決定,當事人重獲人身自由。
此次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體現了團隊精準的罪名定性把控能力,更印證了刑事律師應秉持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的辦案理念。未來,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將繼續以專業、嚴謹、負責的態度,為當事人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用法律力量守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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