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報記者 張曉暉
2025年12月29日,亞鉀國際(000893.SZ)原董事長郭柏春,因在銀川市擔任副市長期間涉嫌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被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下稱“銀川檢察院”)起訴。該案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銀川中院”)公開審理。
截至2026年1月7日,郭柏春案開庭仍在繼續。
經濟觀察報記者從銀川中院、郭柏春家屬、郭柏春辯護律師、多名旁聽者處了解到此案的庭審相關情況。
郭柏春案有一些不同尋常的地方。比如,2024年3月24日其由境外被遣返回國后,寧夏監委對其進行第一次留置;2024年9月24日,郭柏春短暫地獲得自由,重新履職亞鉀國際董事長;2025年1月17日,郭柏春再一次被寧夏監委留置調查,直至被起訴。
起訴
經濟觀察報從郭柏春家屬處看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銀檢刑訴【2025】Z5號,下稱《起訴書》)。《起訴書》顯示,銀川檢察院對郭柏春的起訴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指控郭柏春在2016年擔任銀川副市長期間,指令兩家市屬國企挪用公款共計5.46億元,借給他人用于炒股等盈利活動;
二是指控郭柏春在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與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盛大游戲的競爭中,濫用職權,指使銀川市公安局對競爭對手刑事立案、采取技偵和邊控措施,安排秘書徐德偉編造舉報材料干擾司法,導致相關企業損失慘重。
旁聽者向經濟觀察報記者描述:法庭上,郭柏春辯解稱自己無罪。理由是:5.46億元借款并未流失反而增值,以及自己擔任銀川副市長期間并不分管公安,其無權干涉公安辦案。其辯護律師周澤和易延友(清華大學教授)為郭柏春作無罪辯護。
經濟觀察報記者注意到,銀川檢察院對郭柏春挪用公款的指控中,金額最大的一筆為5億元人民幣,涉及上市公司天娛數科(002354.SZ,舊名為“天神娛樂”)。《起訴書》中具體事由如下:
2016年12月,被告人郭柏春利用擔任銀川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為新有限公司(香港企業,下稱“為新公司”)、大連科冕木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冕木業”,后被天神娛樂借殼)實控人郭俊偉請托,向郭俊偉提供5億元借款,用于為新有限公司股票減持。郭柏春召集時任銀川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吳起、銀川通聯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下稱“通聯資本”)董事長張洪林(已故)、銀川銀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銀信資產”)和西部(銀川)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西部擔保”)董事長馬英軍負責落實為郭俊偉借款5億元事宜。
《起訴書》中稱,在郭柏春直接指示、安排下,2016年12月30日,銀信資產將5億元借給郭俊偉指定的寧曉凱,并與寧曉凱簽訂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借款用于購買天神娛樂公司的股票,借款期限為3個月,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3月30日,利息為年利率8%、擔保費2%。同時,西部擔保為借款提供連帶擔保責任,為新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借款到期后,寧曉凱未能籌集到還款資金,其間申請了五次還款展期,至2017年10月,寧曉凱歸還借款本息51649.222萬元,支付擔保費412.3055萬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顯示,郭俊偉是美國籍人士,早年和妻子魏平在美國做好萊塢錄像帶生意,2000年后回國,先在寧夏經營葡萄酒企業,之后在大連創辦了科冕木業,給海外代工地板。科冕木業2010年上市,郭俊偉擔任董事兼董秘,妻子魏平擔任董事長,夫妻二人同為科冕木業實際控制人。2014年9月,自然人朱曄借殼科冕木業成立天神娛樂,成為公司新任董事長,郭俊偉夫婦慢慢淡出。
科冕木業的股票代碼是“002354”。這家公司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之后,在2015年4月更名為天神娛樂(2021年12月,天神娛樂又更名為天娛數科)。天神娛樂借殼之后,郭俊偉手上還有部分天神娛樂的股票。2016年底,郭俊偉計劃減持。
郭俊偉證言
2026年1月5日,控辯雙方就郭柏春是否構成5億元挪用公款罪進行質證。
質證是訴訟過程中的法定程序,指在法庭審理階段,雙方當事人對對方提交的證據,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進行質疑、說明與辯駁,以此確定證據是否具有證明力及證明力大小。
郭柏春案公訴人由銀川檢察院派出四名檢察官組成,以下統一稱為公訴人。
2026年1月5日,公訴人向法庭提交了指控郭柏春涉嫌挪用公款5億元的四名涉案人的證言、自書材料等證據,包括郭俊偉、徐德偉、馬英軍、寧曉凱的證言。控辯雙方包括郭柏春本人就此在庭上激辯。
公訴人出示郭俊偉證言證據:郭俊偉提出借款5億元,郭柏春同意后安排相關國企借款,此后由寧曉凱借款,由郭俊偉掌握,用于清償公司債務及稅費。
郭俊偉證言分三組證據,分別是2025年3月10日證言、2025年7月10日證言和2025年3月10日自書材料。
郭俊偉證言顯示:2016年12月,他曾通過郭柏春幫助從銀信資產借款5億元。2014年科冕木業重組后,因為新公司債務較多,資金壓力大,郭俊偉想減持天神娛樂股票,變現緩解壓力,他也發了減持公告,但天神娛樂實控人朱曄反對郭俊偉減持,郭俊偉也找了機構詢價,價格苛刻,拖到年底,很多債務快到期了,他就想讓寧曉凱(郭俊偉公司高管)代持,然后(在二級市場)出售,但需要大額資金。2016年12月中下旬,郭俊偉找郭柏春,希望協調企業借5億元完成減持套現。郭柏春答應幫忙,但要求完成后盡快還錢,并提供擔保,還設置了資金賬戶、證券賬戶雙監管措施。他們還安排了一個會議,徐德偉通知郭俊偉,參會有銀行、證券、擔保公司的人。
郭俊偉指定寧曉凱具體實施,盈虧由郭俊偉承擔。寧曉凱通過郭柏春借款所得資金,花銷支配由郭俊偉決定;寧曉凱借款,由新公司提供反擔保。2017年借款展期即將結束,因股價過低,出售虧損過大,寧曉凱沒有資金還款,郭俊偉籌集了5000萬元人民幣歸還。
郭柏春對這組證據發表的質證意見是:郭俊偉找到他,自己不建議郭俊偉減持,而是建議他全部拋出去。郭柏春說朱曄(天神娛樂的新實控人)不靠譜,企業會爆雷,建議郭俊偉全部減持,可走大宗交易。郭柏春說,銀信資產在搞業務創新,可以問問馬英軍能不能做,他是在給馬英軍介紹一筆業務。
郭柏春稱,郭俊偉找他的時間是2016年11月,不是郭俊偉說的2016年12月,郭俊偉提供的機票訂單是2016年12月28日到銀川,這已經是下午下班之后,2016年29日、30日就能辦完所有借款手續?程序根本走不完。(注:根據上市公司公告,郭俊偉的股票減持期限是2016年12月31日。)
郭柏春認為郭俊偉證言不對,天神娛樂股價漲到120元/股的時候,他變現了20億元,把10億多元欠債都還清了,不存在資金鏈斷裂風險,既然郭俊偉說拿去還債,請提供賬目明細。郭柏春表示不認識寧曉凱,他被第一次留置才知此人。
辯護律師易延友其中一個的質證意見為:在這筆貸款中,西部擔保提供的擔保,是虛增的環節,導致為新公司要支付2%擔保費率,而且時間越長,西部擔保掙的錢越多。這就是郭柏春說的,搭車收費。這些恰恰反映本次借款是單位利益、單位意志,是單位行為,不是挪用公款。
易延友提及,除了本次借款以外,郭俊偉實際控制的寧夏凱仕麗實業有限公司,也向銀信資產借過錢,和本次借款并無本質區別。這反映出,借款屬于銀信資產的正常業務范疇,符合銀信資產的經營范圍和經營利益。
其他人士證言
公訴人出具寧曉凱證言證據顯示:兩份證言和一份情況說明,證明寧曉凱是新公司副總經理,以及2016年12月,郭俊偉安排寧曉凱減持過程。
寧曉凱證言顯示:2016年冬天,郭俊偉安排寧曉凱和徐德偉見面,寧曉凱后來才知道徐德偉是郭柏春秘書,他本人沒有見過郭柏春。借的5億元資金,約定用途就是炒股,但只能用來購買和賣出天神娛樂的股票。銀信資產和西部擔保掌握了寧曉凱股票賬戶綁定的銀行卡和U盾,為了監管,還要了交易賬號和密碼,因為中間展期等原因,還清借款時,郭俊偉是賠的。
寧曉凱證言還有:他本人2016年12月融資5億元購入為新公司通過大宗交易釋放的793萬股天神娛樂股票,此后完成融資業務,賣出金額為4.69億元,總還款為5.2億元。
公訴人出具徐德偉證言證據(一共三份)證明:徐德偉2013年7月至2018年5月擔任郭柏春秘書,2016年底按照郭柏春指示要求協調督促跟進過向寧曉凱借款5億元用于減持的事實。
徐德偉在證言中表示,2016年12月,他根據郭柏春的指示,為籌集5億元資金召開協調會并后續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安排。通聯資本向銀信公司提供借款按規定必須經國資委批復,但此次借款是在郭柏春個人組織協調下推進的,他們將郭柏春的口頭安排視為具有同等效力的指示并直接執行。
經濟觀察報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徐德偉于2023年7月至2025年10月擔任天娛數科董事長,徐德偉于2024年5月被寧夏監委實施留置調查,2024年10月恢復履職天娛數科董事長職務。
公訴人出具馬英軍證言證據(三份筆錄):證明借款是郭柏春直接安排的,程序上存在簡化甚至缺失,資金最終用于寧曉凱為郭俊偉進行天神娛樂股票的大宗交易減持,雖然本金利息最終收回但存在違規情況。
馬英軍2025年3月27日證言顯示,2016年12月中下旬,他根據時任銀川市副市長郭柏春秘書徐德偉的通知,參與了為一筆5億元借款提供擔保的事宜。該借款計劃由通聯資本提供給銀信資產,最終轉借給寧曉凱,用于購買郭俊偉減持的天神娛樂股票。馬英軍指出,郭柏春親自制定了各環節的費率,并設計了 “雙保險” 監管模式,要求西部擔保員工對證券交易進行全程監控,且限令在一兩天內完成。由于時間極其緊迫,西部擔保未能進行盡職調查,僅形式性地召開了內部會議。銀信資產將國有資金出借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規定。
公開信息顯示,馬英軍曾經擔任銀信資產的法定代表人,是郭柏春的下屬。2021年3月,馬英軍追隨郭柏春到亞鉀國際擔任總經理;2024年4月19日,馬英軍被寧夏監委實施留置,后離職。
對于馬英軍的證言證據,郭柏春發表質證意見顯示:他否認曾私下將馬英軍叫到辦公室安排5億元借款,并指出這與馬英軍上述筆錄中“接徐德偉通知”的說法互相矛盾。
郭柏春發表質證意見指出,西部擔保與銀信資產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同一控制人管理,由前者為后者擔保起不到風險分散作用,邏輯矛盾。西部擔保參與其中實質是“搭車收費”。
辯護律師易延友在質證意見中表示,該筆借款更符合國企利益而非個人利益,公訴機構指控的是“為個人輸送利益”,這筆交易(5億元借款)的主要受益方是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獲得了利息和擔保費收入,郭俊偉本人是虧損的,并非為郭俊偉個人謀私。
辯護律師周澤在質證意見中表示,無論郭柏春起了什么樣的作用,他實質上都是給馬英軍任法定代表人的銀信資產介紹了融資業務而已。該業務涉及的三家國有企業(通聯資本、銀信資產、西部擔保)均通過收取利息或擔保費獲得了經濟利益,實現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這與挪用公款是有本質區別的。
1月5日17點15分,郭柏春案休庭。
郭柏春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需要銀川中院來判定。截至發稿,郭柏春案仍在繼續開庭審理之中。
(作者 張曉暉)
免責聲明: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供參考、交流,不構成任何建議。
![]()
張曉暉
資本市場部記者 從事新聞行業超過12年,專注于時政、公司新聞報道,擅長采訪、調查、取證和突破。2006年起在經濟觀察報華東新聞中心(上海)工作,2008年派駐重慶,負責西南地區新聞報道。常駐重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