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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隨著官方的正式宣布,廣州大學法學院迎來新任院長——年僅37歲的石冠彬教授。這位曾以29歲之齡被海南大學BOSS直聘為教授的“中國最年輕法學教授”,在輾轉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擔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之后,再次以其學術履歷與治理能力,站上了一個更具挑戰性的管理崗位。
此番任命,不僅是石冠彬個人職業生涯的重要一步,更是我國高水平大學在法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中一次值得關注的嘗試,其背后蘊含的人才梯隊建設深意與學術治理創新信號,值得細品。
石冠彬的學術履歷帶有傳奇色彩。從浙江師范大學完成本科與碩士學習后,他于2016年在海南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旋即被母校直接聘為教授,打破了常規職稱晉升的年限壁壘。在參與民法典編纂研究期間,他全職于中國人民大學從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并入選海南省拔尖人才、中國法學會青年人才等省級人才庫。此后轉任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在民商法學領域,尤其是民商事裁判規則的實證研究方面深耕細作,已在境內外發文54篇,其中CSSCI收錄的核心刊物論文達46篇,法學核心刊物更是多達16篇。這樣的學術產出密度與質量,即便在資深法學家群體中也屬翹楚,更何況出自一位“87后”學者之手。
任命這樣一位年輕學者擔任重點高校法學院的院長,體現了廣州大學在人才選拔上的魄力與遠見。在傳統的高校治理體系中,院長等管理崗位往往與資歷、年齡掛鉤,形成了隱形的“臺階”與“天花板”。這種制度安排雖有其穩妥性考量,但也可能挫傷青年拔尖人才的積極性,甚至導致學術活力的代際衰減。石冠彬的履新,恰恰打破了這種路徑依賴,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在真正的學術能力與治理潛力面前,年齡不再是硬約束,資歷不應成為“鐵門檻”。這種“以實績論英雄”的選人用人導向,對于優化高校內部人才生態、激發青年學者的創造力與歸屬感,具有極強的示范效應。
更深遠的意義在于,這一任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人才梯隊建設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與理論性并重的學科,既需要德高望重的泰斗級人物把握方向、傳承學脈,也需要一大批視野開闊、思維活躍的中青年學者在一線沖鋒陷陣、開拓創新。當前,我國法學教育正處于轉型關鍵期:一方面,數字時代的法律問題層出不窮,人工智能、數據權益、平臺治理等新領域亟待理論回應;另一方面,司法改革的深入推進對法學院的實證研究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年輕學者往往因其知識結構的更新、研究方法的多元以及對新技術新現象的敏感度,更能引領學科前沿。石冠彬長期從事民商事裁判規則的實證研究,這種緊貼司法實踐、注重數據分析的研究范式,正是傳統法理學研究的有益補充,體現了新一代法學學人貫通理論與實務的學術自覺。讓他走上管理崗位,有助于將這種創新研究理念融入學院整體發展規劃,帶動更多年輕教師投身于回應時代需求的“大文章”中,從而形成老中青三代各司其職、優勢互補的良性梯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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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這一人事安排也折射出高校治理邏輯從“行政主導”向“學術本位”的回歸趨勢。院長一職,本質上應是學術領袖而非純粹行政官僚,其核心職責在于凝聚學術共識、制定學科戰略、優化資源配置,為師生創造寬松的治學環境。石冠彬從一線教學科研崗位成長起來,熟悉青年教師的痛點與學生的需求,也理解高水平學術產出的內在規律。相比于“空降”的純行政型干部,他更可能以“同行者”的身份與學院教師對話,以“內行人”的眼光識別并支持有潛力的研究方向,從而避免管理決策與學術規律的脫節。這種“學者治院”模式的強化,對于提升法學院的學術內生動力、減少行政化對學術創新的干擾,無疑是一劑良藥。
當然,將一位年僅37歲的學者推向院長崗位,挑戰亦不容小覷。管理千頭萬緒,從人才引進、學科建設到學生培養、對外合作,無一不考驗著領導者的統籌能力與政治智慧。學術卓越并不天然等同于管理勝任,如何在紛繁復雜的行政事務中保持自身的學術敏銳度與創造力,如何在堅持原則的同時平衡各方利益,如何在前輩學者與青年才俊之間搭建溝通橋梁,都是石冠彬必須直面的課題。但挑戰本身亦是機遇,廣州大學敢于將如此重擔托付于他,想必也已做好了為之賦權、為之護航的準備。我們有理由期待,這種“用人不疑”的信任機制,將轉化為學院上下共同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
從更宏觀的視野看,石冠彬現象并非孤例。近年來,越來越多的“80后”“85后”學者開始在各高校重要管理崗位上嶄露頭角,他們構成了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中堅力量。這一代學人成長于改革開放深化期,大多有海外研修或國內頂尖機構訪學經歷,知識結構更為國際化,對學術規律有更純粹的追求,同時對體制積弊也抱有更強烈的革新意愿。當這樣一批人開始掌握學術治理的話語權,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高校“唯帽子、唯資歷”的痼疾將得到進一步破解,一個真正尊重人才、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新生態正在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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