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個離譜的事兒。某機構官微發了篇文,標題《血緣定義不了父親真正的重量》。本以為是啥感人的父愛故事,點開一看,差點沒把隔夜飯吐出來。
說白了就是一男的,被老婆蒙在鼓里,替別人養了 12 年孩子。離婚的時候,孩子跟養父感情深,選了跟養父過,養父也認了。法院幫著追回 7 萬撫養費,轉頭就把這事兒包裝成 “超越血緣的父愛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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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就離譜在這兒。這男的不是自愿當養父的,是被欺騙、被背叛,稀里糊涂當了 12 年冤大頭。換哪個大老爺們碰上這事兒,不得當場炸毛?掏心掏肺養十幾年,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結果孩子跟自己半毛錢血緣沒有。這背后藏著的,是老婆明晃晃的背叛和算計。擱誰身上,不得羞憤難當?不得懷疑人生?
可那篇文章倒好,字里行間不提女方的錯,反倒把男人的無奈接納,吹成了 “父愛高光時刻”。這邏輯,跟偷了人錢包還夸人破財消災有啥區別?
真要扯 “血緣定義不了父親真正的重量”,那得說革命年代的事兒。那會兒戰友互托孩子,誰能活下來,誰就扛起撫養的擔子。明知不是親生的,心甘情愿擔起父親的責任,為的是戰友的囑托,為的是一份大義。這才叫超越血緣的父愛,這才配得上那句話。
現在倒好,拿一個被欺騙的受害者做例子,硬往高大上里套。這不叫升華,這叫瞎掰。
更讓人膈應的是,這事兒里的女方,從頭到尾沒見著啥實質性懲罰。法律明明有規定,婚內出軌隱瞞孩子非親生,屬于過錯方,得返還撫養費,還得賠精神損失。太原就有類似案子,男的養了 12 年非親閨女,最后法院判女方賠 20 多萬。湖南也有判例,女方瞞天過海,不光要退錢,還得給精神損害撫慰金。
怎么到這個案子里,女方的錯就被輕飄飄一筆帶過了?
還有個現象級的怪事兒,大伙兒心里都門兒清。夫妻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女方拒付撫養費的多了去了。有時候法院強制執行都費勁,可全社會好像都默許了這種情況。咋的,輪到男人被欺騙替人養娃,就非得站成 “偉大養父” 的人設?
孩子是無辜的,這話沒人反駁。但孩子無辜,不代表犯錯的人就能全身而退。法院的本分是明辨是非,懲惡揚善,不是把受害者的傷疤,當成正能量的素材來炒作。
真要宣傳超越血緣的父愛,有的是正面例子。主動收養孤兒的家庭,明知孩子非親生還心甘情愿撫養的父母,這些人才值得大書特書。
可現在這篇文章,簡直是拎不清。難怪有人調侃,照這趨勢,下一步是不是要宣布親子鑒定非法?是不是非親生的孩子,爹也得掏撫養費?
最后想起那句老話,“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這么高級的機構,整出這么一篇邏輯不通的文章,實在是讓人哭笑不得。
這碗歪理雞湯,誰愛喝誰喝,咱不奉陪。父愛再偉大,也捂不住背叛的窟窿。正能量別瞎搞,先把是非對錯拎清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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