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獲悉,四川宜賓市一男子與乘客協商取消網約車訂單改線下支付54元,被交通運輸局罰款5000元。
法院行政裁定書顯示,2025年1月15日10時56分,當事人白某駕駛小型轎車,在宜賓市三江新區志城路志城立交橋下,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調查顯示,白某通過某出行平臺接單,乘客上車后其與乘客商定到達目的地后由乘客線下支付54元車費,并由乘客取消本趟次的網約車訂單。
該車行駛證上核定的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白某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其駕駛的小型轎車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但白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白某的行為構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交通運輸局決定給予白某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相關行政裁定書。圖/中國裁判文書網
由于白某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未全面履行該處罰決定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催告,催告期滿后仍未履行。法院已準予強制執行宜賓市交通運輸局作出的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