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么腦回路?”貴州貴陽,熟客上門“豪購”4臺蘋果手機,交貨后借口女友洗澡溜之大吉。老板苦等收到短信:“對不住了兄弟……”網友:在這個監控遍地都是的年代,這些偷東西的都是啥心理,你偷個飲料人家可能不管你,你偷手機能不逮你嘛?
![]()
小付開了一家手機店,平時靠誠信和回頭客維持生意。陳某是他店里的“老面孔”,之前買過幾部手機,彼此也算熟悉。
這天,陳某一進門就出手闊綽,一口氣挑了兩臺iPhone 17 Pro Max、一臺17 Pro、一臺16 Pro Max,總價高達39200元。
但陳某提出把手機送到附近酒店,讓女友看看顏色和型號。”
這要求聽起來合情合理,情侶一起選手機嘛,很正常。而且這么大一單,小付自然爽快答應了。
就這樣,小付打包好四部嶄新手機,親自送到酒店。到了一樓,他打電話問陳某房間號,準備送上樓。
可陳某卻說:“我女友正在洗澡,不方便開門,我下來拿吧。”
小付沒多想,就在大堂把手機交給了陳某。眼看著對方走進電梯上樓,他還以為這單穩了。
幾分鐘后,陳某發來消息:“手機沒問題,全要了!你上來三樓,我給你現金。”
小付信以為真,興沖沖坐電梯上了三樓。可他在走廊左等右等,就是不見人影。打電話不接,敲門沒人應。整整兩個小時,他像個傻子一樣在空蕩蕩的樓層來回徘徊。
最后,一條來自陌生號碼的短信跳出來:“對不住了兄弟……”
小付這才如夢初醒——自己被“熟客”設局騙了!
可是他再打過去,電話已關機。四部頂配iPhone,近四萬元血汗錢,就這么打了水漂。
萬幸的是,店里有監控拍下陳某選機的全過程,酒店走廊和電梯也有清晰錄像。目前警方已介入,抓捕到陳某只是時間問題。
那么,從法律上來看,陳某的行為構成什么性質,會受到什么處罰呢?
![]()
雖然雙方看似存在“買賣合意”,但陳某自始無履約意愿,其行為屬于以訂立合同為幌子實施詐騙,根據《刑法》及司法解釋,應以詐騙罪論處,而非普通違約。
本案金額為 39,200元,依法應在3-10年有期徒刑幅度內量刑。
陳某用一句輕佻的“對不住了兄弟”,試圖把一場精心策劃的盜竊包裝成“臨時起意的抱歉”。可四萬元不是一頓飯錢,信任也不是可以隨意透支的信用卡。
對那些心存僥幸的“陳某們”只想說一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
同時,這件事給所有小商戶提了個醒:再熟的客戶,大額交易也必須走正規流程——當場驗資、當面結清、拒絕“送上門驗貨”這類模糊操作。 善良要有牙齒,信任要有邊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