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退休中高級職稱醫務人員到基層服務。
12月17日,國家衛健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色科室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是落實國家“醫療衛生強基工程”的具體舉措之一,也是基層醫療機構“要大發展”的明確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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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文件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的特色化發展劃定了清晰路徑,明確了特色科室建設的優先方向、人才保障機制和服務規范要求,將推動基層醫療從“廣而全”向“專而精”發展,為分級診療體系筑牢根基,切實回應群眾“就近享優質醫療”的迫切需求。
文件核心內容
總體目標
到2030年,達到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的基層醫療機構,至少建成1個特色科室。
優先發展方向
★ 重點圍繞“一老一小一慢”人群需求,優先發展兒科、婦科、康復醫學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
★ 鼓勵提升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寧療護、血液透析、體重管理等專病專科服務能力,以及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專病專科名稱需規范準確反映診療范圍。
★ 基層醫療機構應綜合考慮服務人群、病種等因素,合理布局特色科室,配備與開展的診療服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
人才要求
特色科室至少配備2名相應專業的執業醫師,其中至少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退休中高級職稱醫務人員到基層服務。
服務能力
單個特色科室應有一定診療量要求:原則上連續三年年診療量不少于3000人次(10萬人口以下縣可酌減)或占機構總診療量比例不低于10%,開展住院服務的,入院人數占機構總入院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0%。服務要從單純的疾病治療,向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健康管理的全鏈條延伸。
質量與支持
將基層醫療質量納入統一管理體系;壓實城市二、三級公立醫院的幫扶責任,明確城市醫療集團、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需落實人員長期派駐要求,支持基層特色科室建設。
《指導意見》要求,基層特色科室建設需遵循“堅持定位、適應需求、合理布局、錯位發展”原則,在強化基層全科醫療科、中醫科、預防保健科等基礎科室建設的前提下,綜合考量轄區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齡化趨勢、區域醫療資源布局等因素,重點打造具有基層優勢的特色臨床科室。
隨著政策的逐步落地,基層醫療機構將迎來“強基提質”的發展黃金期,群眾“就近享有優質醫療衛生服務”的愿望將逐步成為現實,我國分級診療體系建設也將邁出更為堅實的一步。
來 源 / 國家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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