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消費者“我很拽”在社交平臺發布的一則視頻引發關注:其購買的九龍醉白酒瓶內出現疑似蒼蠅的異物,向酒廠反饋后不僅未獲合理解決方案,反而遭遇酒廠、當地食藥監管部門的“連環推諉”,更牽扯出九龍醉品牌此前已被查實的假冒酒流通案件。這場看似普通的消費糾紛,暴露出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管控漏洞與消費者維權渠道不暢的雙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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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內現異物遭冷處理 消費者維權陷羅生門
“酒瓶里清晰能看到蒼蠅的軀體,聯系九龍醉酒廠后,對方先讓我刪視頻,后續再無實質性回應。”消費者“我很拽”在爆料中表示,自己發現九龍醉白酒存在異物后,將所拍攝視頻發布至個人社平臺,很快接到酒廠要求刪除視頻的電話,但關于產品質量問題的核查與賠償方案,酒廠始終未給出明確答復。
更讓其感到無助的是監管環節的應對:在其向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反映情況后,對方讓其前往派出所做筆錄,而派出所則稱“九龍醉酒廠報案稱出現一批假酒”,將消費者的質量投訴與假酒事件混為一談。截至目前,酒廠對“酒瓶內異物”一事未發布官方說明,僅以“假酒”為由進行模糊回應,消費者的維權訴求仍處于懸置狀態。
從圖片中可見,涉事九龍醉白酒瓶身透明區域內有明顯黑色異物,位置處于酒瓶頸部與瓶身連接的凹槽處,異物形態與蒼蠅高度相似。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經核實異物確為生產過程中進入,九龍醉酒廠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與整改責任。
假酒案早有查實 品牌品控與渠道管理存疑
消費者維權過程中被提及的“九龍醉假酒案”并非空穴來風。平泉市市場監管局2022年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承德大洋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曾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進180件假冒九龍醉牌金九龍白酒,其中149件已銷售,剩余31件被查獲。該公司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被沒收剩余假酒并罰款8萬元。
這起假酒案暴露出九龍醉品牌在渠道管控上的漏洞:涉案假酒以75元/件的低價流入市場,遠低于150元/件的正常批發價,卻仍能通過經銷商環節流通,反映出品牌對下游銷售渠道的資質審核、價格管控存在明顯缺位。此外,豐寧滿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也曾對承德九龍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進一步說明該企業在生產經營規范上并非毫無問題。
針對此次消費者反映的“瓶內異物”與假酒爭議,業內人士分析,無論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管控疏漏,還是渠道端的假酒流通,都將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度,九龍醉品牌若不能及時回應公眾質疑,或將面臨市場口碑的進一步下滑。
消費維權需多方發力 企業與監管應主動作為
此次九龍醉事件并非個例,白酒行業中消費者遭遇產品質量問題后維權難的現象時有發生。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數據顯示,食品飲料類投訴中,產品異物、假冒偽劣占比超30%,其中酒類產品因生產鏈條復雜、渠道層級多,維權取證難度更大。
對此,法律專家建議,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應及時保留購物憑證、產品實物及溝通記錄,可先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若協商無果可通過訴訟途徑維權;企業則應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與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對質量問題第一時間核查、公開回應,而非以“冷處理”“甩鍋假酒”等方式回避責任;監管部門需強化對酒類生產企業的日常抽檢,同時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避免出現“投訴轉筆錄”“推諉扯皮”等現象,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管部門尚未就此次九龍醉白酒異物事件發布調查結果,公眾期待相關方能夠盡快查清事實,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答復。
瓶內現異物遭冷處理 消費者維權陷羅生門
“酒瓶里清晰能看到蒼蠅的軀體,聯系九龍醉酒廠后,對方先讓我刪視頻,后續再無實質性回應。”消費者“我很拽”在爆料中表示,自己發現九龍醉白酒存在異物后,將所拍攝視頻發布至個人社平臺,很快接到酒廠要求刪除視頻的電話,但關于產品質量問題的核查與賠償方案,酒廠始終未給出明確答復。
更讓其感到無助的是監管環節的應對:在其向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反映情況后,對方讓其前往派出所做筆錄,而派出所則稱“九龍醉酒廠報案稱出現一批假酒”,將消費者的質量投訴與假酒事件混為一談。截至目前,酒廠對“酒瓶內異物”一事未發布官方說明,僅以“假酒”為由進行模糊回應,消費者的維權訴求仍處于懸置狀態。
從圖片中可見,涉事九龍醉白酒瓶身透明區域內有明顯黑色異物,位置處于酒瓶頸部與瓶身連接的凹槽處,異物形態與蒼蠅高度相似。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法律界人士指出,若經核實異物確為生產過程中進入,九龍醉酒廠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與整改責任。
假酒案早有查實 品牌品控與渠道管理存疑
消費者維權過程中被提及的“九龍醉假酒案”并非空穴來風。平泉市市場監管局2022年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承德大洋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曾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進180件假冒九龍醉牌金九龍白酒,其中149件已銷售,剩余31件被查獲。該公司因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被沒收剩余假酒并罰款8萬元。
這起假酒案暴露出九龍醉品牌在渠道管控上的漏洞:涉案假酒以75元/件的低價流入市場,遠低于150元/件的正常批發價,卻仍能通過經銷商環節流通,反映出品牌對下游銷售渠道的資質審核、價格管控存在明顯缺位。此外,豐寧滿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也曾對承德九龍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進一步說明該企業在生產經營規范上并非毫無問題。
針對此次消費者反映的“瓶內異物”與假酒爭議,業內人士分析,無論是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管控疏漏,還是渠道端的假酒流通,都將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度,九龍醉品牌若不能及時回應公眾質疑,或將面臨市場口碑的進一步下滑。
消費維權需多方發力 企業與監管應主動作為
此次九龍醉事件并非個例,白酒行業中消費者遭遇產品質量問題后維權難的現象時有發生。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數據顯示,食品飲料類投訴中,產品異物、假冒偽劣占比超30%,其中酒類產品因生產鏈條復雜、渠道層級多,維權取證難度更大。
對此,法律專家建議,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應及時保留購物憑證、產品實物及溝通記錄,可先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若協商無果可通過訴訟途徑維權;企業則應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與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對質量問題第一時間核查、公開回應,而非以“冷處理”“甩鍋假酒”等方式回避責任;監管部門需強化對酒類生產企業的日常抽檢,同時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避免出現“投訴轉筆錄”“推諉扯皮”等現象,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管部門尚未就此次九龍醉白酒異物事件發布調查結果,公眾期待相關方能夠盡快查清事實,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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