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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懲治串通投標犯罪,關乎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關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健康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招投標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對治理招投標亂象、推動招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作出的工作部署,福建高院、福建省發改委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各地協同推進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依法嚴懲串通投標及其關聯犯罪,嚴厲打擊以非法手段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持續完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建設。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福建高院與福建省發改委聯合發布3件依法懲治串通投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工程建設、公共健康、生態水利等領域,集中反映了當前串通投標犯罪的新特點和新動向,清晰揭示了相關新型犯罪手法及其法律后果,形成有效震懾,壓縮違法犯罪空間。
本次聯合發布典型案例,旨在通過以案釋法,彰顯我省對串通投標行為堅持全領域覆蓋、實現全鏈條打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同時,通過深化司法審判與行政監管協同治理,不斷加強招投標改革創新,營造公平競爭的招投標市場環境,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目錄
01:被告人何某某受賄、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公共健康領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標行為
02:被告人林某某、周某某等人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建設工程領域串通投標行為
03:被告人劉某某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水利生態領域串通投標行為
案例一:何某某受賄、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公共健康領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標行為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某某系國家工作人員。自2016年起,何某某與陳某某、彭某某等(均另案處理)串通,使用陳某某、彭某某提供的產品參數和評分標準等設置標書,排除競爭對手,最終使陳某某、彭某某二人實際控制的公司中標11個公共健康領域項目,項目金額共計1537萬余元。事后,陳某某等人為感謝何某某在上述項目中標事宜上提供的幫助,先后多次送給何某某94萬元。另查明,何某某另受賄37.3萬元。
裁判結果
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某在招投標過程中,與投標人共謀,通過設定特殊參數等方式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串通投標罪;其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收受請托人的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何某某具有坦白、退繳部分受賄犯罪所得、自愿認罪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對被告人何某某以受賄罪、串通投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二萬元;對被告人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十八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判決已生效。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發生在公共健康領域腐敗和串通投標交織的典型案例。近年來,職務犯罪與招投標犯罪交織的問題較為突出,手段不斷升級,部分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以設定特定條件的形式排斥其他投標人,嚴重侵害公職廉潔性與市場公平競爭雙重法益。本案中,監察機關在調查被告人何某某涉嫌犯受賄罪期間,發現其涉嫌串通投標的犯罪線索,遂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查,何某某作為招標方,與投標方陳某某等人共謀,通過量身定制招標參數的形式組織多家公司圍標,構成串通投標罪。事后,何某某收受陳某某等人所送94萬元,構成受賄罪。何某某的串通投標行為與受賄行為系兩個獨立實施的犯罪行為,侵害了不同的法益,人民法院對何某某犯受賄罪與串通投標罪決定數罪并罰,準確全面評價犯罪事實,依法嚴懲公共健康領域內外勾結串通投標行為,為保障市場規范有序運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二:被告人林某某、周某某等人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建設工程領域串通投標行為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南靖縣某局發布某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公告,評標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K值取值區間6%~10%)。被告人周某某知悉該項目招標信息后,經與被告人林某某聯系并商議,組織其余被告人掛靠十余家公司,組成圍標團隊,通過避開重復K值、階梯式布點報價等方式進行圍標,最終使得其中一名被告人掛靠的圍標公司中標工程項目。后圍標公司將該項目以2000余萬元轉讓給他人,各被告人按前期約定分別從該賣標所得獲利。案發后,各被告人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2000余萬元。
裁判結果
長汀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等人以掛靠、合作等方式,利用多家有資質公司法人名義參與涉案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并在投標過程中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侵犯了投標市場競爭秩序及招標人、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串通投標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現等情節,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林某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對各被告人退出的違法所得共計二千余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宣判后,林某某上訴,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發生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采用階梯式布點報價”的串通投標典型案例。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資源密集、程序專業,涉及資金巨大,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本案中,被告人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惡意組建團隊,通過采用制定不同投標報價的手段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圍標,嚴重破壞了招投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對此,人民法院依法以串通投標罪追究本案被告人刑事責任,并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通過判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等措施,全力“打財斷血”,彰顯了堅決斬斷工程建設領域串通投標、圍標賣標利益鏈條的鮮明態度,維護公平、公正市場經濟秩序的堅定決心。
案例三:被告人劉某某串通投標案——依法懲治水利生態領域串通投標行為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被告人劉某某與他人共謀,圍標某縣某溪流域5個水利生態工程施工項目。劉某某等人通過協調業主單位,確定采用綜合評標法以提高中標概率,并通過掛靠多家信用分高的公司、設置不同報價點位、制作標書等方式進行圍標,最終中標上述5個項目。中標項目金額共計9371萬余元,劉某某非法獲利170萬元。
裁判結果
連江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串通投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串通投標罪。劉某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劉某某具有自首、退繳全部違法所得、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以串通投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對被告人退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七十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判決已生效。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涉水利生態領域的串通投標典型案例。水利生態工程項目關乎國計民生,串通投標行為極易危及公共安全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本案中,劉某某伙同他人通過協調業主單位確定評標規則、掛靠高信用資質企業、設置差異化報價點位等手段圍標,規避招投標監管,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對公共安全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對此,人民法院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助力了流域治理,向社會傳遞出法律底線不容觸碰的鮮明信號。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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