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
爆料加微信 :kkwz0577 、WZSK1112
近日,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了洞頭一則行政處罰:袁某某非醫師行醫案。
![]()
網絡配圖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袁某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12日在溫州市洞頭區霞嶼街道長寧路一百八十三弄某號和溫州市洞頭區霓嶼街道長坑壟村居民家開展口腔診療服務,違法所得共計8700元,其中3900元已經退回。
![]()
袁某某非醫師行醫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四款的規定,已經構成違法。
決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肆仟捌佰元整(¥4800.00);2、沒收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文號:洞衛醫證保決〔2025〕1號)中記錄的藥品和器械;3、罰款人民幣柒萬捌仟元整(¥¥78000.00)。
有爆料掃碼加小編微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