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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寫明朝的一個郡王,武岡王朱顯槐,他這人,從史料對他的記載來看,挺復雜。
一方面能看出來,他對管理宗藩,有他的想法,一方面,他又被控訴作惡多端。至于這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們慢慢看。
按照明制,明朝皇帝的兒子,可以被封親王。親王之位,最優先的繼承權是親王的嫡長子。
親王的嫡長子,年齡到了十歲,被封為王世子,親王的其他兒子,到了十歲,被封為郡王。
親王郡王之位,是可以襲封的。
為什么明朝的王爺,曾經有那么多?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因為襲封。
遇到特別能生養的王爺,他的兒子可能有幾十個,這事在明朝的晉藩就出現過,慶成王朱鐘鎰就特別能生養。
至于明朝究竟有多少親王郡王,這事其實挺難統計。
楚王的就藩地是武昌,朱顯槐是楚端王朱榮?的庶第三子,楚愍王朱顯榕的弟弟。
嘉靖十六年十二月,朱顯槐被冊封為武岡王。
關于朱顯槐的歲祿,嘉靖十八年四月,下詔令朱顯槐歲祿是祿米2000石,發放方式是米鈔各一半。
按照《皇明祖訓》,郡王初封祿米2000石,襲封者減半,后來,隨著郡王增多,明廷財政壓力變大,郡王的歲祿,是按照2000石減半來發放。
問題是,朝廷想這樣處理,但是親王郡王是皇親,這皇親,不一定都得按照規定來處理,一些王爺們會祈求多發放歲祿。
朱顯槐歲祿2000石,也是因為之前就有先例,于是楚王朱顯榕請求嘉靖皇帝朱厚熜予以特例,朱厚熜就真答應了。
可見嘉靖皇帝朱厚熜對于朱顯榕,還是比較照顧的。
楚王朱顯榕的印象,在嘉靖皇帝的心里,還是不錯的。
朱榮?曾經自稱為黃鶴道人,所以他的兒子朱顯槐自稱是少鶴,在這點上,父子兩人看起來還是有閑情逸致。
有時候在讀一些宗藩故事的時候,他們的一些想法,也是挺有意思。有時候甚至會覺得,他們的一些想法,不可思議。
朱顯槐這人,還留下了著作。他喜歡詩文,著有《少鶴詩集八卷》。根據《千頃堂書目》里記載,朱顯槐還有其他文集和續集八卷,但是《四庫全書總目》編纂的時候,沒見到那些文集,所以只是提了一句。
朱顯槐這位王爺是喜歡文字的人。他本身是郡王,進步空間也不會太大,明史上出現兄終弟及,郡王進封親王的情況,雖然有,但不會太多。這些郡王衣食無憂,所以文字成了他們打發時間的重要方式。
朱顯槐其實還挺有他自己的想法,嘉靖四十三年,他還曾經上奏疏,關于宗藩改革的。
“請設宗學,擇立宗正宗表督課,親郡王以下子弟,十歲入學,月餼米一石。三載,督學使者考績陟,其中程式者全錄之,五試不中課則黜之,給以本祿三之二。其庶人暨妻女,月餼六石,庶女勿加恩。”
上面這段史料來自《欽定續文獻通考》的記載。這些想法是朱顯槐提出來的。
設立宗學,是為了讓宗藩里的人多學習,然后還有關于成績的考核,成績不合格的,還有懲罰。這點上,雖然實際執行起來,未必真能嚴格執行,但是也能起到一些督促作用。
至于庶女勿加恩,看得出來,不僅明朝的嫡庶之分很明顯,庶女的地位,就算在宗藩里,那也是不高的。
嘉靖二十四年,這一年,朱顯榕的世子朱英燿弒父。那天,朱顯槐送朱顯榕。
朱顯槐后來被送到西室,但是朱英燿突然弒父,朱顯槐也受傷了。
也算是朱顯槐運氣好,保住了命。后來這事朝廷徹查,朱英燿被斬殺。朱顯槐還受到了朝廷的嘉獎。
問題是,楚王朱顯榕被他的兒子殺了,王世子朱英燿也被斬殺了,楚王府里誰管理王府的事情?
后來是朱英?繼承了楚王之位。隆慶五年,朱英?薨。當時的朱華奎尚且年幼,于是,管理楚王府的重任,就落在了朱顯槐的身上。
原本的閑散王爺,變成了暫時主管親王府之人,這也是屬于擁有了親王府的實權。
楚王府錯綜復雜,宗室成員之間的矛盾也比較多,其實需要比較強勢的人來管理楚王府。
楚王府里,還流傳著一個故事。一部分人說,朱華奎,朱華璧,都不是楚王朱英?的親生兒子。這事后來牽連了很多人。
根據《明神宗實錄》的記載,這事后來在萬歷三十一年,鬧到了萬歷皇帝朱翊鈞的面前。
華越赴京奏:楚王華奎與弟宣化王華璧,俱系王姓,非恭王子。華奎為恭王妃兄王如言兒生數月,抱養宮中;華璧為王妃族王如紼家人王玉兒生數歲,抱養宮中。
朱華奎是不是朱英?的親生兒子,這事涉及楚王之位的傳承。這事其實開始地方官員也調查過,但是遼王被廢,讓宗室里的很多人感到不安。
還有一點,朱顯槐主持親王府的事情,因為避嫌,他不太方便說很多。地方官員的處理上,關于朱華奎的身份,沒有引起太大的波動,但是后來卻鬧得很大。
至于后來楚王之事的發展,這兒就不詳細寫了,之前已經寫得比較詳細,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之前寫的。
在朱華奎身份這么重要的事情上,朱顯槐因為避嫌,也沒有過度參與,你說他不盡責也罷,說他懦弱也罷,這些其實有道理。
有一點很顯然也能看出來,就是朱顯槐并不太想一直管理楚王府,還是想把管理楚王府的權力,在朱華奎長大后,交還給朱華奎。
如果朱顯槐想一直把持楚王府,他可以在地方官員調查朱華奎的身份這事上,大做文章,借機坐實朱華奎不是朱英?的親生兒子。
后來湖廣巡撫彈劾朱顯槐,罪名是這樣的:
“制縛宗儀,剝削宮眷寢園,置之絕地,凌逼加于太妃,受賄殺人,罪惡暴著,當解其攝理,以安人心。”
這些罪名很嚴重,上面這段關于朱顯槐的罪名,是在《明神宗實錄》里記載的,其他的史書,關于朱顯槐究竟是如何作惡的,我還沒看到有很詳細的記載。
從朱顯槐死后,《明神宗實錄》的記載來看,朱顯槐的罪狀應該是不少。
楚王府后來改成了東安王朱顯梡來管理,但是對于東安王朱顯梡,朱華奎也不滿,后來又上奏。楚王府的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等到朱華奎繼承了楚王之位,楚王府里也不平靜。
萬歷十九年,即1591年,朱顯槐病故,在《明神宗實錄》上,特意提到了他之前被革除祿米三分之一。我查閱了一些史書,也沒找到,他是因為什么事被革除三分之一祿米。
曾經他和通城王朱英焀有矛盾,《明世宗實錄》記載,提到朱英焀被革除了三分之一祿米。
如果說是因為湖廣巡撫彈劾朱顯槐的那些罪名,但是在《明神宗實錄》的記載里,那條史料,是提議楚王府換人管理,我并沒有看到還革除了朱顯槐三分之一祿米的記載。這事以后再詳細找史料看看。
從《明神宗實錄》的記載來看,對于朱顯槐,還是處理比較嚴重。除了他的祿米被之前被革除了三分之一,他的謚號也等待核查,所有“祭葬表儀,依例減半,仍差行人掌禮。”
關于明朝的郡王,《明實錄》的記載,有時候也不會特別詳細,有的地方可能就是一筆帶過,如果遇到罪大惡極這種人,篇幅會比較長。
有時候分析史料,我感覺比較難,《明實錄》已經是記載明朝宗藩事情比較多的了,但是也會看出來,有時候的記載,是有遮掩的,欲語還休,有的史料,還是讓一些修史的人,感到比較為難。
史書是人寫的,難免會有特別主觀的看法,而且,修訂史書的人的身份,是我們在辨析史料的時候,得考慮的。
參考資料:
《明史》
《皇明祖訓》
《四庫全書總目》
《千頃堂書目》
《欽定續文獻通考》
《明世宗實錄》
《明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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