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官方披露:#上海去年冷靜期后未離婚1.6萬對#】#上海去年婚姻登記17萬對# 1月12日,上海市民政部門公布了2025年上海婚姻登記數據。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2025年上海辦理結婚登記的人數較2024年有所增長。
2025年,上海全市共辦理婚姻登記175092對,其中結婚登記125102對、離婚登記49990對。具體而言,全市共辦理內地居民婚姻登記173030對,其中結婚登記123406對、離婚登記49624對;辦理涉外國人、涉港澳臺居民及華僑結婚登記2062對,其中結婚登記1696對、離婚登記366對,共涉及85個國家和地區。
此外,數據展示,2025年上海全市初婚平均年齡29.7歲,其中男性 30.3歲,女性29.1歲。2025年離婚冷靜期內主動撤回離婚321對、離婚冷靜期到期后未辦理離婚16,246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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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對夫妻“冷靜”后未離婚:上海婚姻數據背后的理性與溫度
2026年1月,上海市民政部門公布的2025年婚姻登記數據引發廣泛關注:全年共辦理婚姻登記175092對,其中結婚登記125102對,較上年有所增長;更值得留意的是,離婚冷靜期內主動撤回離婚321對,冷靜期到期后未辦理離婚16246對。這組數據不僅勾勒出一線城市婚姻關系的真實圖景,更折射出離婚冷靜期制度在實踐中的成效與價值。在“婚姻自由”理念深入人心的當下,1.6萬對夫妻的“轉身”并非對自由的束縛,而是現代婚姻關系中理性回歸的生動注腳,背后蘊含著個體婚戀觀的成熟、社會治理的溫情與婚姻輔導體系的支撐。
離婚冷靜期的“緩沖效應”,有效遏制了沖動離婚的蔓延態勢。數據顯示,上海離婚冷靜期到期后未辦理離婚的數量已從2022年的6923對逐年攀升至2025年的16246對,這一趨勢與全國多地的實踐成果形成呼應。2021年《民法典》實施離婚冷靜期制度之初,曾引發“是否限制離婚自由”的爭議,但上海的連續數據給出了清晰答案:該制度并非阻礙真正的婚姻破裂,而是為情緒化的離婚決策設置“剎車閥”。婚姻關系的本質是復雜的情感與責任共同體,現實中不少離婚申請源于瑣碎矛盾的激化——或許是一次未被分擔的家務,或許是一場溝通不暢的爭吵,或許是長期積累的情緒爆發。正如重慶婚姻登記處的調解案例所示,一對因男方不輔導孩子作業而沖動離婚的夫妻,在冷靜期的緩沖下,通過調解員介入疏導,最終緩和了情緒,重拾了對彼此的理解。上海1.6萬對夫妻的選擇,恰恰證明了短暫的冷靜足以讓很多人跳出“非離不可”的情緒漩渦,重新審視婚姻的價值。
1.6萬對夫妻的“回頭”,更離不開婚姻家庭調解體系的專業支撐。上海自2022年起,各區已全部建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將其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2024年全市婚姻糾紛總體調解成功率已達81%。這意味著離婚冷靜期并非“無為而治”的空窗期,而是有專業力量介入的修復期。在上海的婚姻登記處,專業調解員會為申請離婚的夫妻提供情緒疏導、矛盾調解、家庭關系輔導等服務,針對冷靜期內的夫妻開展跟蹤輔導,幫助其梳理矛盾根源,掌握溝通技巧。對于那些因溝通障礙、角色錯位引發的婚姻危機,這種專業輔導往往能起到“對癥下藥”的效果。59歲的張女士曾因丈夫退休后不再上交工資卡而沖動提出離婚,調解員介入后發現,核心矛盾是夫妻異地多年形成的生活習慣差異與情感疏離,經過一個月的循序漸進調解,夫妻二人最終和解,丈夫主動承擔起家務與照顧外孫的責任。上海的實踐證明,離婚冷靜期與專業調解的結合,讓“冷靜”不淪為“冷處理”,而是成為婚姻修復的有效契機。
與此同時,上海婚姻數據中的初婚年齡與結婚登記增長趨勢,勾勒出當代青年婚育觀的理性轉向。2025年上海初婚平均年齡29.7歲,其中男性30.3歲、女性29.1歲,延續了近年來的晚婚趨勢;而結婚登記數量的同比增長,則打破了“青年不愿結婚”的片面認知。《2025一線城市青年婚育觀全景報告》的數據為此提供了注解:49.7%的青年對結婚持“順其自然,不強求也不排斥”的態度,41.4%仍認為結婚是人生必選項,僅有8.9%明確選擇單身。這表明當代青年并非拒絕婚姻,而是對婚姻的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從戀愛到結婚,他們既追求情緒價值的契合,也重視經濟條件、未來潛力等現實因素的匹配。晚婚趨勢的背后,是青年對自我成長與婚姻準備的審慎:他們更愿意在經濟獨立、心智成熟后進入婚姻,從而降低因倉促結合引發的婚姻危機。這種理性的婚戀觀,與離婚冷靜期制度形成呼應,共同構成了當代婚姻關系“入口審慎、過程珍惜、出口理性”的完整邏輯。
在肯定離婚冷靜期成效的同時,我們也需清醒認識到,1.6萬對夫妻的“未離婚”并非制度價值的唯一標尺,尊重真正破裂的婚姻同樣重要。離婚冷靜期制度的核心要義,是“挽救可挽救的婚姻,尊重不可挽救的選擇”。從法律設計來看,該制度僅適用于協議離婚,對于存在家暴、虐待、重婚、賭博吸毒等惡習的婚姻,當事人可通過訴訟離婚途徑解除關系,無需受冷靜期限制。上海公安機關反家暴告誡書數量從2020年的651件次增至2024年的2582件次,漲幅近300%,這一數據既反映出家暴問題的治理成效,也印證了訴訟離婚渠道在保護受害者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解讀上海的婚姻數據,不能簡單將“未離婚數量”等同于制度的成功,而應看到其在區分“沖動離婚”與“理性離婚”、平衡“婚姻穩定”與“個體權益”之間的精準把握。
上海的婚姻數據還為婚姻治理體系的優化提供了重要啟示。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婚姻關系面臨的挑戰日益多元,單一的制度設計難以應對復雜的婚姻困境。從上海的實踐來看,構建“預防-干預-保障”全鏈條婚姻治理體系,是提升婚姻質量的有效路徑。在預防層面,通過婚前輔導、婚戀觀教育等方式,幫助青年樹立健康的婚姻觀念;在干預層面,依托婚姻家庭調解委員會,為婚姻危機提供專業的疏導與修復服務;在保障層面,暢通訴訟離婚渠道,強化對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這種多元協同的治理模式,既通過冷靜期與調解減少了不必要的婚姻破裂,又通過完善的保障機制尊重了個體的離婚自由,實現了社會公共利益與個體權益的平衡。
放眼長遠,上海的婚姻數據更折射出社會對婚姻價值認知的深化。傳統婚姻更多承載著傳宗接代、經濟互助的功能,而現代婚姻則更加強調情感契合、人格平等與個體成長。1.6萬對夫妻在冷靜期后選擇繼續婚姻,并非出于傳統觀念的束縛,而是基于對情感的珍惜與對責任的考量;同樣,那些最終選擇離婚的夫妻,也并非對婚姻的否定,而是對更優質生活狀態的追求。這種認知的轉變,讓婚姻不再是“捆綁式”的契約,而是“共建式”的伙伴關系——既需要雙方的用心經營,也允許個體的理性退出。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專家所言,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并非限制離婚自由,而是讓人們更客觀、冷靜地對待離婚,充分考慮離婚對自身、子女、家庭及社會的影響。
總結而言,上海2025年婚姻登記數據中1.6萬對夫妻“冷靜”后未離婚的現象,是離婚冷靜期制度成效、專業調解體系支撐與青年婚戀觀成熟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一數據既打破了對離婚冷靜期“限制自由”的誤解,也彰顯了現代婚姻治理的理性與溫度。未來,婚姻治理的核心方向,應是在堅守“婚姻自由”基本原則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專業輔導與權益保障機制,讓每一段婚姻都能獲得成長的空間,讓每一次選擇都能得到尊重與支撐。畢竟,無論是選擇牽手相守還是和平告別,婚姻的終極價值都應是讓個體獲得幸福與成長,這也是社會進步在婚姻領域的生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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