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法院收到一面案件當事人送來的錦旗,印有“巧解紛爭萬縷結 法理情融促和諧”字樣。這面錦旗是當事人對調解員劉姍姍表達的感謝,也是對法院調解工作的最高認可,更是司法為民的生動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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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源于一場非機動車交通事故。2025年10月,王某駕駛三輪電動車與田某駕駛的無牌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田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主責,田某負次責。因雙方的非機動車均未投保,賠償問題多次協商無果,賠償金額分歧進一步擴大。無奈之下,田某訴至法院,并申請三期鑒定。
案件進入調解程序后,調解員迅速梳理案情,找準爭議核心,秉持“情、理、法”相融原則,針對雙方就賠償項目、計算標準的認知偏差,耐心傾聽訴求,同時積極向原告釋明鑒定時間與成本,并勸導被告換位思考,反復溝通協商尋找利益平衡點。
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放下分歧達成和解。被告王某在簽訂調解協議當日,當場支付12000元賠償款,這場糾紛得以化解。
一面錦旗,一份認可,一份責任。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法院始終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充分發揮調解高效、便捷的優勢,不斷提升調解工作質效,用真心、耐心、細心化解每一起矛盾糾紛,以實實在在的司法舉措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讓司法溫度直抵民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河南法治報記者 衛云飛 通訊員 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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