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輝縣,離奇“頂包”案的通報剛剛落地,更加離奇的“頂包”案中案已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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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輝縣市南寨鎮孫石窯村因為沒有履行法院對其債務糾紛的判決,輝縣市法院擬對該村時任黨支部書記、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高”措施。帖托為逃避“限高”,遂經該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石紅彪和輝縣市法院執行局長魏新濤等人一番操作,制作了免去帖托黨支部書記、任命該村一個智力二級殘疾人郭黑虎(非中共黨員)為孫石窯村黨支部書記的虛假文件來應付法院執行。實際仍由帖托擔任村黨支部書記。輝縣市法院執行承辦人朱新昌依據虛假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對郭黑虎采取“限高”措施。使帖托如愿逃脫“限高”。
這一荒唐“頂包”案經網友揭露后,自然引發輿論大嘩。2026年1月7日晚,河南新鄉市“孫石窯村頂包案”聯合調查整頓組,就“輝縣市南寨鎮孫石窯村一智力殘疾村民被‘頂包’成‘村支書’”一事發布情況通報。對輝縣市委書記李繼游等11人嚴肅追責問責。
在此背景下,1月13日,有輝縣群眾反映,當地曾經發生過一系列令人瞠目結舌的“頂包”案。他們說,從2016年開始,輝縣市張村鄉儲備窯村群眾就舉報輝縣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勾結輝縣環保局領導,僅憑偽造的環評資料,就在儲備窯村非法建廠采石。當地政府為了包庇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裴龍翔,竟然把為中全公司操作流動碎石機的一個農民工裴保印當作執法對象,虛構了一個裴保印建材廠,只對“裴保印建材廠”下達停止建設、拆除設備的執法通知就算完事。真正的罪魁禍首裴龍翔中全公司卻蒙混過關,繼續偷挖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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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群眾舉報到環保部,追究輝縣市環保局配合中全公司提供虛假環評文件涉嫌犯罪的責任時,輝縣市環保局給予所謂環保監管責任人裴玉春以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其實這個“裴玉春”只是早年在張村鄉環保所工作過,但是2016年中全公司騙取環保備案手續時早已不在職。這自然又是一番明目張膽的“頂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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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縣群眾反映,這種以“頂包”逃避責任、糊弄群眾的做法在輝縣司空見慣。
@群眾反映公眾號遂于1月11日21:19寫作并發布了《河南輝縣,還有多少“頂包”案?》。這是本號百分之百的原創作品,只不過為了方便網友轉載,發布時沒有標注“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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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誰也沒有料到,讓人大開眼界的一幕隨即上演。
文章發出兩天后,1月13日11:31,@群眾反映公眾號即被投訴,與慣常說你“內容不實”所截然不同的是,這個投訴儼然開辟了新賽道!
后臺顯示,一個河南商丘虞城縣人“劉某某”,投訴本號“內容未經授權”。
其具體投訴描述為:
“文章標題《河南輝縣,還有多少“頂包”案?》,首次發表于百度平臺,發布時間2026-01-10 11:26:53。該文章與本人原文章原文高度重合,本人原文章因“平臺規則調整主動申請下架,并非因著作權爭議。根據《著作權法》,該公眾號未經本人授權,擅自轉載傳播文章,已構成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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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本公眾號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文章,被莫名其妙冒出來的一個“劉某某”說是他寫的!他已經在本號發布文章之前在百度上發過了。證據呢?公眾號平臺說有證明材料“發表記錄”,但不讓看。
然后僅僅依據這個無憑無據的投訴,幾個小時后,16:45,公眾號平臺就判定“侵權投訴審核通過”,因為侵犯知識產權,“違規內容已清空處理”。
這怎么讓人覺得里里外外都透著一股子“莫須有”的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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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寫了河南輝縣“頂包”案,作者竟然被“頂包”作者投訴“侵犯知識產權”!這也真是開辟了投訴刪帖的新市場!創新了“頂包界”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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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全中國的自媒體作者們,你們遇見過這種投訴嗎?請留言區里說說。如果沒有遇到過,以后可真得注意了,發文章之前你該怎么證明你的文章是你寫的?
請問微信公眾號平臺,你們既然判定本號侵權,那就請把那個河南商丘虞城縣人“劉某某”提供給你們的“發表記錄”公開來看看。這種投訴刪帖的姿勢太難看!無論如何讓人不能接受。實話實說,本公眾號準備告你!這些年受了你們太多鳥氣,這一次無論如何咽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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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號慣例,這篇文章繼續不標注“原創”,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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