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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14 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立案公告打破行業沉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攜程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正式啟動調查。
消息落地,港股攜程單日市值蒸發超 253 億港元,而網友 “終于等到” 的集體呼聲,恰似一面鏡子,照見了數億用戶與百萬商家積壓已久的不滿。
這場調查絕非監管 “突襲”,而是攜程在規模擴張中背離商業本質、突破法律與倫理底線的必然結果,其背后的深層癥結,值得所有平臺型企業警醒。
1、錯在濫用市場霸權,行 “壟斷” 之實
攜程的核心過錯,是將 72% 的市場 GMV 占率(2024 年數據)異化為支配行業的 “生殺大權”,把平臺本該有的 “橋梁作用”,變成了 “收費站” 式的壟斷工具。
它沒有采用直白的書面 “二選一” 協議,卻用 “特牌”“金牌” 分級體系織就了一張無形的壟斷網 —— 想拿到核心流量,商家必須簽訂獨家合作協議,不得入駐飛豬、美團等競品平臺;即便選擇非獨家合作,也需承諾攜程售價低于其他平臺 5%,否則直接面臨搜索降權、流量屏蔽的懲罰。
這種隱性壟斷對中小商家的殺傷力更為致命。云南一位民宿主的經歷頗具代表性:在多平臺上架房源后,攜程訂單量銳減 90%,后臺排名從首頁跌至百名開外;更令人無奈的是,平臺 “調價助手” 功能會未經許可自動修改房價,單日最高被改 5 次,想關閉卻屢遭系統自動恢復,客服僅以 “系統默認” 搪塞。
而伴隨壟斷而來的,是傭金的持續上漲 —— 從 2020 年的 8%-10% 飆升至如今的 12%-30%,疊加 “金字塔”“云梯” 等強制推流產品,商家實際成本接近 40%,遠超酒店行業 10%-25% 的平均毛利率,陷入 “合作即虧損,不合作即淘汰” 的絕境。
攜程 2025 年前三季度 291.13 億元的凈利潤,恰恰建立在這種對產業鏈的擠壓之上。當平臺把流量當武器、把商家當 “提款機”,行業生態便陷入 “贏者通吃” 的畸形循環:
中小商家失去自主經營權,新平臺難以突破壟斷壁壘,最終導致服務同質化、創新停滯,整個行業為一家企業的霸權買單。
2、錯在漠視用戶權益,用技術套路透支信任
如果說對商家的壓榨是霸權的顯形,那么對消費者的 “精準收割”,則暴露了攜程對商業倫理的漠視。
平臺將數據與算法變成算計用戶的工具,讓 “出行便利” 背后藏滿陷阱。最受詬病的 “大數據殺熟” 早已不是秘密:同一條航線、同一間酒店,老用戶看到的價格比新用戶高出三成,反復搜索后價格還會莫名上漲,有用戶投訴兩次搜索價差高達 1500 元;明星馬天宇也曾公開吐槽,三千多元的機票點進去就漲到六千多,最終飆至一萬多元。
這些套路并非偶然,而是算法主導下的系統性設計。平臺利用用戶的消費依賴心理,通過數據分析區分 “價格敏感型” 與 “剛需型” 用戶,實施差異化定價,本質上是對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的侵犯。
除此之外,默認勾選的捆綁銷售、與票面價不符的隱性收費、預訂成功后被單方面取消的訂單、推諉扯皮的售后維權,多年來在黑貓投訴平臺累積了超 1.9 萬條相關投訴。
攜程的邏輯里,用戶不是需要珍視的服務對象,而是可以精準收割的流量。當技術不再用于優化體驗,反而淪為 “割韭菜” 的工具,當信任被當作可消耗的資產,平臺即便規模再大,也終將失去生存的根基。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這種利用數據優勢實施的歧視性定價,早已觸碰《反壟斷法》的紅線,也違背了商業最基本的誠信原則。
3、錯在藐視監管紅線,將合規當 “走過場”
從地方約談至國家立案,攜程收到的監管預警從未中斷,但每一次都被當作 “走過場” 式的應付。
2025 年 8 月,貴州省市監局集中約談攜程等五家平臺,直指 “二選一”、干預定價等問題;9 月,鄭州市監局認定其違反《電子商務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11 月,云南、浙江、四川等地旅游民宿協會聯合發起反壟斷維權,超 1.2 萬家民宿參與證據征集,成為此次立案的重要線索來源。
但這些警告始終未能撼動攜程的核心盈利模式。2026 年 1 月初,面對監管壓力,攜程只是悄悄下線了 App 里的 “金牌”“特牌” 標識,讓掛牌與非掛牌酒店視覺上無差異,卻私下告知商家 “權益和流量分配規則不變”。這種 “表面整改” 的本質,是對監管權威的藐視,也是對商家與用戶權益的漠視。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攜程陷入了 “規模即正義” 的認知誤區,認為市場支配地位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正如反壟斷專家黃勇所言,數字平臺的網絡效應與規模效應容易催生壟斷,但數據和技術本身不是原罪,濫用優勢地位排除、限制競爭才是關鍵。
修改后的《反壟斷法》第 9 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算法、技術等優勢從事壟斷行為,攜程的種種操作,正是對這一法律條款的公然挑戰。
4、事件背后對行業的警醒
攜程被查,絕非孤立事件,而是中國平臺經濟從 “野蠻生長” 邁向 “規范發展” 的標志性節點。隨著數字經濟進入 “智能時代”,平臺的市場支配力越來越強,其行為不僅影響個體權益,更關乎整個行業的競爭生態與社會公平。
監管部門的介入,本質上是對 “競爭政策基礎地位” 的強化,是要劃定平臺經濟的發展邊界:流量再大,不能濫用支配地位;技術再強,不能成為收割工具;規模再大,不能無視法律法規。
從行業層面看,攜程的困境為所有平臺型企業敲響了三重警鐘。
其一,壟斷思維終難長久。平臺經濟的本質是共贏,當攜程既壓榨商家又套路用戶,看似短期增收,實則破壞了產業鏈的良性循環,最終必然遭到市場與法律的雙重反噬。
其二,合規不是負擔而是底線。2026 年 1 月 7 日市場監管總局與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的《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已明確禁止 “大數據殺熟”“二選一” 等行為,合規經營不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
其三,創新才是核心競爭力。攜程沉迷于流量壟斷帶來的暴利,忽視了服務升級與技術創新,這種重短期利益、輕長期價值的模式,注定難以行穩致遠。
對消費者與商家而言,這場調查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好。新規明確,平臺定價需透明化,“大數據殺熟” 將被嚴格管控;商家無需再被迫 “二選一”,可自由入駐多平臺;訂單生效后不得單方面毀約,12345 熱線設立文旅專席,維權渠道更暢通。這些變化,標志著在線旅游行業從 “內卷式競爭” 轉向 “高質量發展” 的開始。
攜程被查,不是平臺經濟的寒冬,而是行業規范的春天。監管部門的立案調查,從來不是要打倒某個企業,而是要守護市場公平,讓平臺經濟回歸服務本質 —— 商家有合理利潤,用戶有公平體驗,行業有競爭活力。
291 億的年利潤、72% 的市場份額,都不該成為 “店大欺客” 的資本。真正的行業龍頭,應當用規模優勢提升服務質量、降低行業成本、推動技術創新,而非壓制競爭、盤剝上下游。
當攜程真正放下霸權思維,把精力放回優化服務、規范定價上,才能重新贏得信任;當所有平臺都明白 “公平才是長久之道”,平臺經濟才能真正賦能實體經濟,讓數字時代的便利惠及每一個人。
這場調查是一面鏡子,照見了霸權擴張的終局,也照亮了合規發展的前路。所有企業都該銘記:商業的根基是信任,行業的未來是公平,唯有堅守法律底線、敬畏市場、珍視用戶,才能在時代浪潮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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