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貴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貴州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5年12月3日經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來,貴州堅持以旗艦物種拯救保護為抓手,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野生動物保護體系,野生動物保護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已查明野生動物種類達11442種,其中陸生脊椎動物970種(含中國特有種158種、貴州特有種37種),魚類288種,擁有黔金絲猴、黑葉猴、雷山髭蟾等貴州特有物種。
在立法過程中,貴州結合實際,設定了具有地方特色、針對性強、可操作的具體措施,進一步豐富完善全省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制度,明確了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保護義務,對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具有重要意義。《條例》共5章44條,包括總則、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野生動物管理、法律責任、附則,核心內容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
黔金絲猴
一、明確保護原則及責任體系
《條例》確立了“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總責。林業、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分別負責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自然資源、水行政、生態環境等其他部門依職責協同監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配合做好宣教、巡查與信息上報,構建起“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基層聯動、社會參與”的責任體系。同時,明確每年3月最后一周為“貴州省愛鳥周”、10月為“貴州省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
二、強化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在分類分級保護方面,《條例》依據國家、省重點保護名錄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下簡稱“三有”動物)名錄,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名錄化保護,并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開展動態監測。同時,對林業和農業農村部門的管理范疇進行了細分,林業部門主管包括154種陸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12種省重點保護動物和600余種“三有動物”。農業農村部門主管包括魚類、部分水生爬行類、兩棲類在內的41種和1類水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0種省重點保護動物。在棲息地保護方面,《條例》明確將重要棲息地劃入自然保護地,對不具備劃定條件的,劃定禁獵(漁)區、規定禁獵(漁)期,或建設保護點,這一靈活保護形式十分契合我省野生動物棲息地小規模、分散的特點。同時,要求在棲息地配備保護設施、設立保護標志,嚴禁擅自移動或破壞,并明確禁止在棲息地實施傾倒廢棄物、挖砂采礦、驚擾野生動物等破壞行為。《條例》還對收容救護機構及其職責、疫源疫病監測和防控、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等內容作了進一步細化。
三、規范野生動物全鏈條管理
在獵捕管理方面,《條例》明確除法定特殊情況外,全面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特殊情況需獵捕的,必須依法取得特許獵捕證;對省重點保護和“三有”動物,明確了獵捕的條件和審批程序。在利用管理方面,《條例》明確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三有”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對人工繁育實施分類管理,實行審批、備案或報告制度;對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實行專用標識管理和可追溯監管。在展示展演方面,《條例》要求利用野生動物進行展示展演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應該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加強觀眾管理,并做好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條例》還對放生及外來物種引進等活動進行了規范。
四、完善法律責任與監督機制
《條例》針對各類違法行為設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對獵捕殺害、非法交易、破壞棲息地、驚擾野生動物等行為,區分不同情形規定罰款、沒收財物等處罰措施,加大震懾力度;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職、玩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處分。同時,建立舉報制度,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違法行為;鼓勵通過捐贈、資助、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保護活動,構建全社會監督參與的良好機制。
![]()
黑頸鶴
此外,《條例》還鼓勵將野生動物保護內容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強化基層保護約束,這一創新設計既尊重地方傳統,也提升了保護工作的靈活性和執行力。
下一步,貴州將重點從四個方面推動《條例》落地見效。一是全面開展宣傳解讀。結合“愛鳥周”“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等節點,通過新聞媒體、線下宣講、進校園進社區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的立法宗旨、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誠摯希望各位媒體朋友積極發揮傳播優勢,共同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全面提升公眾的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和法治觀念。二是細化配套制度措施。圍繞《條例》規定,研究制定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點設立與管理辦法,明確相關標準和操作流程。督促各地結合實際,劃定禁獵區、規定禁獵期,建立全省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機制,確保《條例》各項規定可操作、能落地。三是強化執法監管力度。依托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打擊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健全林業、農業農村、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加強網絡平臺監管,壓實主體責任,清理違規信息。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強化以案釋法警示作用。四是健全協同保護機制。加強與毗鄰地區的溝通協調,建立信息共享、聯合巡護、應急處置等協同保護機制,共同做好遷徙鳥類保護、跨區域疫病防控等工作。鼓勵社會組織、科研機構、志愿者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支持開展科學研究、棲息地修復、野化放歸等工作,推動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多元保護格局。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條例》的施行,不僅是規范行為的準則,更是一份承諾、一份責任、一份對自然的敬畏。貴州將以《條例》施行為契機,扎實履職、積極作為,切實筑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法治屏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貴州發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