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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市女子韋某
在自家約12米高的樓頂扔雞屎
砸中路人莫某并致其輕傷二級
經興賓區法院審理判決
韋某構成高空拋物罪
被追究刑事及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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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韋某在自家3樓樓頂清理雞舍,將雞屎裝入袋子后,從樓頂往樓下扔。路過的莫某被一袋雞屎砸中,導致頭部、頸部受傷。經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莫某的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8萬余元,韋某親屬代支付了6萬余元。
興賓區法院審理后認為,韋某在其房屋3樓樓頂將物品拋擲到通車的道路上,致一人輕傷二級,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高空拋物罪。韋某經民警電話通知,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韋某已賠償附帶民事訴訟莫某部分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韋某的行為造成莫某的經濟損失,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根據相關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莫某應獲得的賠償共計18萬余元,韋某的親屬已代其支付6萬余元,韋某還需賠償莫某12萬余元。
近日,興賓區法院以犯高空拋物罪,判處韋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莫某的經濟損失12萬余元。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普法小課堂
高空拋物
看似“隨手一扔”
實則“頭頂炸彈”!
它不僅是一種不文明行為
更可能造成他人受傷、財產損失
甚至危及生命
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居民安全,2025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高空拋物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此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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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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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如果高空拋物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
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也明確規定: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具體是誰扔的,整棟樓的住戶都可能要承擔責任!

查詢
如何防范高空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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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識:高空拋物不是小事,是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幸。
增強文明素養: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杜絕陋習,共建文明社區。
家長以身作則:教育孩子不模仿、不嘗試高空拋物,從小樹立安全意識。
鄰里互相監督:發現高空拋物行為,及時勸阻、舉報,共同守護安全環境。
您的一個隨手動作,可能帶來無法挽回的后果;您的一個文明舉動,卻是對他人生命與安全的最好守護!
讓我們從今天開始,從每一扇窗、每一個陽臺做起,共同守護頭頂上的那一片安全藍天!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名山公安 編輯 | 粟曉霞 責編 | 曾義峻 審核 | 譚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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