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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浙江義烏,一款被稱為“哭哭馬”的小馬公仔玩具在網絡上意外走紅。本屬瑕疵品的“哭哭馬”,因其委屈巴巴的表情既治愈又解壓,意外戳中網友。目前,“哭哭馬”已經成為新年以來義烏市場的爆款產品,每天訂單數量近2萬個。
流量來了,往往伴隨侵權抄襲事件。那么,“哭哭馬”如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呢?
專利
“哭哭馬”的走紅,本源于工人的偶然失誤——縫錯嘴角而變成的“不要不開心馬”,沒想到因為“反差萌”,反受到市場追捧,商家頻頻接單忙不停。老板娘接受采訪時表示,對于這款偶然走紅的“哭哭馬”,她最近已經申請了外觀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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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專利分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哭哭馬”的造型,可以申請的是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據媒體報道,義烏這批馬年玩偶是2025年11月上市的,今年1月火爆全網后,老板娘才著手申請專利。毫無疑問,它已經喪失了外觀專利的新穎性。外觀專利是否能夠授權還存在疑問。而即使“哭哭馬”的外觀專利被授權,競爭對手被訴侵權也完全可以依據“現有設計”進行抗辯。
商標
經查詢,“哭哭馬”一詞并非因這次玩偶出現的名詞。早在去年6月,浙江溫州市一家鞋業公司已成功注冊“哭哭馬”的商標,核準使用在第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及服務上,有效期至203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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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眼查
當然,第25類與第28類毛絨玩具并不屬同一類別,并不存在注冊沖突。老板娘近日向媒體回應稱,下一步將要趕緊著手申請第28類的“哭哭馬”商標。
我們也預祝老板娘此次能夠成功注冊商標,助力從“哭哭馬”網紅爆款蛻變為長青品牌,通過知識產權的運用來贏得商業價值的長久。
版權
除商標和專利外,還有一項知識產權通常會被眾人忽視。作為從業多年的“哭哭馬”老板娘則早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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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向媒體展示“哭哭馬”取得作品登記證書
在一家媒體的采訪中,老板娘展示了“哭哭馬”的《作品登記證書》。雖然版權,也就是著作權,在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但為方便日后維權,老板娘進行了版權登記,作為擁有著作權的有力證據,可以幫助權利人在遭遇模仿或盜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高沃說法
“哭哭馬” 的意外走紅與維權布局,為爆款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生動范本。流量加持下的網紅產品,極易成為侵權抄襲的目標,單一維度的保護難以抵御市場風險,唯有構建專利、商標、版權協同發力的多方面布局,才能為合法權益筑起堅實防線。
知識產權保護不是事后補救,而是事前布局與事中維護的系統工程。從 “哭哭馬” 的實踐來看,多方面知識產權布局既能防范侵權風險,又能助力產品從短期爆款向長青品牌轉型。這也啟示所有企業,唯有重視專利、商標、版權的協同保護,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守住創新成果,實現商業價值的長久發展。
來源 | 部分內容整理自極目新聞 中國青年報 新黃河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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