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高壓態勢下,貪污受賄案件往往面臨“取證早、口供穩、翻案難”的局面。很多家屬在收到《留置通知書》的那一刻,便陷入了巨大的恐慌,認為“進了監察機關就等于判了刑”。然而,在張智勇律師的辯護實踐中,我們發現,刑事訴訟的每一個階段都潛藏著爭取從輕、減輕甚至無罪的“黃金辯護點”。
![]()
一、程序之辯:打破“口供中心主義”
職務犯罪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在于偵查(調查)主體的特殊性。監察機關調查階段,律師無法介入,這導致案件移送檢察院時,往往已經形成了一套看似嚴密的“口供體系”。
但是,口供并非鐵板一塊。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非法證據排除(排非)是辯護律師手中的利劍。如果當事人在高壓、疲勞審訊或違規誘導下作出了違心供述,辯護律師必須申請調取同步錄音錄像。張智勇律師在辦理此類案件時,習慣通過逐幀比對訊問筆錄與錄音錄像,尋找“指供”、“誘供”或筆錄與口述不一致的蛛絲馬跡。一旦核心定罪口供被排除,指控的證據鏈條便會斷裂。
此外,管轄權異議也是程序辯護的重要一環。異地管轄雖是常態,但如果指定管轄的手續缺失或層級不符,程序違法的抗辯將為后續的實體談判贏得籌碼。
二、實體之辯:精準拆解“受賄數額”
貪污受賄的數額直接決定量刑檔次(如300萬以上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起訴書上的數字真的準確嗎?
借貸與受賄的界限:
這是辯護中最高頻的爭議點。如果當事人與行賄人之間存在真實的民事借貸關系,有借條、有還款意愿、甚至有部分還款行為,這就不能簡單認定為受賄。張智勇律師分析認為,關鍵在于審查雙方平時的經濟往來習慣及借款的真實用途,還原“借”而非“受”的法律屬性。
感情投資與受賄:
“逢年過節”的禮金往來,在特定的時間節點和金額范圍內,可能屬于人情往來而非受賄。特別是《刑法修正案(十二)》出臺后,對于非權錢交易性質的往來,辯護律師需要結合“請托事項”是否存在,來阻斷受賄故意的認定。
特定資產的估值:
收受房產、股票、字畫等非貨幣財產,鑒定價格往往虛高。通過申請重新鑒定或質證鑒定程序,剔除不合理的溢價,是核減涉案金額的有效手段。
三、認罪認罰階段的策略選擇
現在,絕大多數職務犯罪案件都會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這絕不意味著律師“無事可做”。相反,這是律師與檢察官進行量刑協商的關鍵戰場。
在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前,律師必須完成閱卷,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評估。如果存在自首、立功、退贓等法定情節未被認定,當事人可考慮暫緩簽署,或在簽署時保留對特定事實的異議權。
結語
職務犯罪辯護是一場精細化的法律博弈。它不僅需要律師精通刑法理論,更需要對監察法及司法實務有深刻的洞察。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臨此類困擾,請保持冷靜,專業的法律幫助是您最堅實的后盾。
![]()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業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協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視頻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詐騙、經濟犯罪、程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于發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業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托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