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豪門的故事里,總有一些名字因“不同”被記住,朱玲玲算一個。離婚近二十載,她仍守著與前夫霍家的一個約定——每周三回大宅吃飯,這份“不刻意的聯(lián)結(jié)”,藏著她在兩段婚姻里的通透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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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初代港姐嫁入頂級豪門的代表,朱玲玲的人生從起點就帶著“標(biāo)桿”意味:一婚嫁霍家,不僅獲霍英東夫婦視若親女,連生三子更讓傳統(tǒng)的霍家對這位長媳贊譽有加;二婚嫁白手起家的羅康瑞,對方剛結(jié)婚就坦言愿共享百億身家,卻從未要求她切割與前夫家的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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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與霍震霆離婚時,有個細節(jié)鮮少被過度解讀:霍震霆提出“每周三回霍家吃飯”,朱玲玲幾乎沒猶豫就答應(yīng)了。旁人或許好奇“為何離婚還要維系”,但懂的人都明白——那是三個兒子與母親的“情感錨點”。霍家三兄弟自小與母親親近,這份每周一次的家庭聚餐,讓他們在父母離婚后仍能感受到“完整的母愛”,也讓朱玲玲能參與到兒子們的每一件人生大事里:霍啟剛大婚時她坐主桌,霍啟仁在玉龍雪山辦婚禮時,她與霍震霆并肩站在男方主位,就連兒媳郭晶晶都與她親如母女,孩子們黏著這位“奶奶”的模樣,成了豪門里少見的溫暖畫面。
二婚丈夫羅康瑞對此從未有過半句異議。熟悉兩人的人說,他們都是經(jīng)歷過婚姻的人,更懂“親情不必因婚姻結(jié)束而斷裂”的道理。羅康瑞曾私下說,“她的牽掛我懂,尊重才是最好的陪伴”——這份通透,讓他們的婚姻避開了豪門常見的“利益博弈”,反而多了幾分煙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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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總羨慕朱玲玲的“豪門命”,卻忽略了她的“經(jīng)營力”:不是靠美貌,而是靠對親情的執(zhí)念、對邊界感的把握,以及兩任伴侶的默契。離婚19年,每周三的那頓晚飯,沒有尷尬,沒有算計,只是母親與兒子的家常,是兩任家人的“體面”。這份“不糾結(jié)過去,不回避責(zé)任”的態(tài)度,讓“女神”的稱號多了“通透”的底色,也讓香港豪門的故事里,多了一段關(guān)于“親情超越婚姻”的溫柔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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