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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播劇《老舅》里
老舅崔國明的創業路堪稱 “狀況百出”
一路折騰一路踩坑
這些讓人哭笑不得的糟心事里
藏著滿滿的法律知識點
接下來,讓我們一起拆解劇情
解鎖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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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一
為貼補家用,崔國明在公園閑逛時靠象棋殘局小賺一筆,不料幾個小混混加注輸棋后耍賴,還砸毀棋攤逃走。
檢察官說法
劇中的象棋殘局是一種娛樂活動,有時參與者會以金錢作為籌碼,看似尋常簡單,但其中可能暗藏賭博、詐騙等風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相關規定,純粹以娛樂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通常不被視為賭博。但當棋局活動以營利為目的,并達到法定嚴重情節時,可能構成賭博罪。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還有一些街頭擺出的象棋殘局,乍一看幾步棋就能取勝,實質上卻是不法者精心編織的騙局,通常為有組織有分工的詐騙團伙所設,其中有擺攤設局的“攤主”,有贏棋獲利引誘他人參與的“托”,還有邊上放哨和起哄的“看客”等。因此,遇到路邊擺棋局下賭注時,對陌生人搭訕攀談需保持警惕,切勿輕信對方花言巧語而參與棋局。一旦發現被騙,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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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二
下崗后,崔國明被“小孔眼鏡”的高額利潤吸引,于是他在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制作銷售。靠多校學生代理銷售生意紅火起來,最后因受傷學生家長舉報,監管機構多部門聯合執法而告終。
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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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三
崔國明為快速賺錢,盯上了郵票收藏熱潮,低價收購郵票高價倒賣,期間還收購了一批疑似變造的紀念郵票對外售賣。
檢察官說法
郵票作為國家發行的郵資憑證,屬于法定有價票證,其流通和經營受法律嚴格規制。崔國明收購疑似變造的紀念郵票并對外售賣,已觸碰法律紅線。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收藏市場需秉持誠信法治原則,任何以非法手段牟利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在參與收藏活動時,應選擇正規渠道,警惕“低價稀缺品”陷阱,共同維護健康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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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四
崔國明和朋友在酒店喝酒,聽到隔壁女子呼救后推門查看,不料被女孩抱住,隨即三名男子闖入拍照勒索十萬元。崔國明意識到落入 “仙人跳”圈套,討價還價后答應付兩萬元,但因身上沒錢,被帶至臺球廳看管,最終趁臺球廳斗毆混亂逃脫。
檢察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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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五
崔國明被“仙人跳”團伙控制后,達達和老劉在路邊賣羽絨服籌錢時,遇到一位顧客用“馬克幣”付款。正在猶豫時,一路人聲稱該幣種匯率高,并當場用人民幣兌換,還留下聯系方式。下午該顧客再次用大量“馬克幣”買走剩余衣物。二人隨后聯系兌換時發現電話不通,才知“馬克幣”實為不值錢的秘魯幣。報警后,警方追回了貨款。
檢察官說法
西安檢察法治宣傳融媒體中心出品
來源丨宣傳處
制作丨米漩
編輯丨李嫣
審核丨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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