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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視覺中國
記者 何暢
編輯 高宇雷
1月14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宣布對攜程進行反壟斷調查,讓這家公司的港股市值在兩天內蒸發近1000億港元。
對此,攜程發布公告回應,稱公司將積極配合調查、全面落實監管要求,與行業各方攜手共建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公告中還提到,目前公司各項業務均正常運行,將一如既往地為廣大用戶和合作伙伴提供優質的服務。
如果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以“立案調查”為關鍵詞、以標題為查詢范圍進行搜索,你會發現,最近五年,與“壟斷行為”相關被立案調查、通過單條新聞通報的中國互聯網公司還有兩家:一家是阿里巴巴,一家是美團。它們和攜程分別是電商、外賣、在線旅游服務這三個垂直領域的頭部平臺型企業,共同影響著數億用戶的生活。
正因為連接了眾多商家與用戶,除了旅游行業的關注和討論,用戶層面的吐槽與感知也成為了輿論場上重要的組成部分,真假虛實難辨。調查正在進行,在猜測與情緒之外,仍然存在一些可以根據公開信息梳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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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支配地位不違法,違法的是“濫用”
攜程被立案調查的原因是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
怎樣才算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三條,認定因素包括:該經營者的市場份額和所處市場的競爭狀況、該經營者控制銷售市場或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能力、該經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其他經營者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等。
而第二十四條則在市場份額層面給出了更為具體的條件:一個經營者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兩個經營者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或三個經營者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滿足其中之一即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市場支配地位本身并不違法,違法的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前提下,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或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限定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都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此外,平臺型企業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以及平臺規則從事前述行為同樣被禁止。
具體到在線旅游平臺,對經營者施行以“二選一”為代表的排他性合作、限制銷售渠道,以流量作為限制、在產品價格上要求經營者比價或低于其他平臺等行為,均可能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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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的市場地位和被調查的可能原因
攜程在港股二次上市時,招股書援引易觀報告稱,以商品交易總額統計,2019年中國前五大旅行平臺占總市場份額的21.5%,攜程占總市場份額的13.7%。幾年后,交銀國際發布了一份行業研報,其中的測算結果顯示,在GMV(商品交易總額)口徑下,2024年攜程的市占率達到56%,同程、美團、飛豬、抖音依次為15%、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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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交銀國際研報
未經官方披露和證實,這些數字僅作為參考。根據攜程官網,這家“全球領先的一站式旅行平臺”成立于1999年,比美團、飛豬、抖音分別早了11年、15年、17年。其運營品牌主要包括攜程、去哪兒、Trip.com和天巡,并借助投資在產業鏈上下游進行了全方位擴充——途家民宿、同程旅行、首旅酒店、智行火車票、一嗨租車、龍騰出行、大樂之野等品牌背后,同樣有著攜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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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電廠拍攝
至于攜程為什么被調查,從近期各地市場監管局和文旅行業協會的動作中,或許能夠找到部分答案。
2025年8月,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集中約談攜程、同程、抖音、美團、飛豬5家企業,針對其可能存在的實施“二選一”、利用技術手段干預商家定價、訂單生效后毀約或加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問題進行通報。9月,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攜程進行行政約談,稱其存在“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和技術手段對平臺內經營者的交易及交易價格進行不合理限制的問題”。
12月,云南省旅游行業民宿協會和安徽省黃山市徽州民宿協會先后發文,宣布“啟動OTA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維權工作”,涉及“‘二選一’霸王條款、單方面隨意漲傭、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屏蔽流量”和“設置不合理約束條款、展示排序規則不夠透明”等行為,攜程被前者直接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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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可能面臨的處罰和導致的結果
如果攜程確實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前例是阿里巴巴和美團。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兩者分別在電商和外賣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通過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采取多種懲罰性措施保障其實施,構成“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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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除了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反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將被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10%的罰款。對攜程而言,“上一年度”應為2025年。摩根大通預計,2025年攜程凈收入為619億元人民幣,對應1%至10%的比例,意味著6億元-62億元的罰款。
此前,阿里巴巴被罰款182.28億元,是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的4%;美團除了被要求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還被罰款34.42億元,是其2020年中國境內銷售額的3%。此外,兩者均被要求全面整改,以保護商家、消費者、騎手的合法權益,并連續三年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三年時間已過,阿里巴巴和美團在2025年再次邁入同一個戰場——包括外賣在內的即時零售領域。最新進展是,2026年1月,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外賣平臺服務行業市場競爭狀況開展調查、評估。
調查與評估需要過程。根據摩根大通發布的研報分析,除了潛在的罰款,攜程還將面臨持續幾個月的監管壓力因素。另外,如果后續整改,隨著定價機制和平臺工具被限制,商家的定價自主權得到增強,攜程的廣告收入增速和整體變現率都將出現下滑。
攜程的毛利率長期保持在80%左右,2025年第三季度,其毛利率為81.6%,同期騰訊、網易的毛利率分別為56.4%、64.1%。與此同時,攜程收獲了199億元的歸母凈利潤,同比激增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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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攜程財報
但需要注意的是,期間攜程出售了印度在線旅游平臺MakeMyTrip的部分股權,使財報中的“其他收入”一舉超過170億元。作為對比,攜程上一季度和2024年同期的“其他收入”分別只有11.1億元和17.8億元。剔除這筆非經營性的一次性收益,營業利潤的數字是55.7億元,還談不上所謂的“日賺超過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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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國內,海外反壟斷從未停歇
在反壟斷這條路上,海外科技巨頭感觸頗深。蘋果、谷歌、亞馬遜、Meta、高通、英偉達……這些“霸主”們都曾經或正在經歷反壟斷審查,吃下一張又一張天價罰單。
美國歷史上,有兩次由反壟斷導致的“企業肢解”事件,其中一次發生在1911年——根據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控制美國石油業九成、由洛克菲勒家族創立的標準石油公司被拆分為34家地區性石油公司,堪稱“支離破碎”;另一次則是1984年,壟斷美國電話業的AT&T被分解成8家公司,本地電話網絡的領先地位不再,市場份額在幾年間迅速下滑。
谷歌和Meta剛從被結構性拆分的境遇中走出來。前者被美國司法部認定,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在互聯網搜索的壟斷地位,并提出分拆。2025年9月,分拆請求被拒絕,判決結果顯示,谷歌不需要剝離Chrome瀏覽器和安卓系統,但必須和競爭對手共享支撐搜索結果的部分數據。
至于后者,則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指控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是“采用反競爭手段消除競爭對手”。2025年11月,Meta勝訴。判決指出,美國社交媒體用戶大量轉向短視頻和YouTube等平臺,Meta受到激烈競爭壓力,未能通過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保持壟斷。
當然,這只是得到階段性結果的案例。2026年,全球范圍內的大公司反壟斷訴訟仍將繼續。僅以美國本土為例,雖然暫時保住了互聯網搜索業務,但谷歌因為在線廣告業務再次被指控通過技術構成非法壟斷;亞馬遜面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控,稱其通過限制賣家在其他平臺提供更低價格等手段維持壟斷地位;美國司法部和蘋果就App Store收費的反壟斷還在審理中,集體訴訟審查重新開啟……
某種程度上來說,反壟斷舉措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自由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平臺型企業成為超級平臺之后,各行各業對它們的態度,也從相對原始的樂觀與支持,逐漸轉向審視和擔憂。畢竟,壟斷的結果是消除競爭,也消除了消費者原本應該擁有的多元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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