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正式發布,將在今年3月20日正式實施。
針對監管實踐中最突出、消費者反映最強烈的三大痛點:一是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等問題食品流入直播間;二是虛假宣傳、夸大功效,如將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療功能;三是食品類別混淆、信息不實,誤導消費者判斷。《規定》明確了兩大核心禁止要求:
明確13類直播間禁售食品,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產、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屬超標食品;過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食品;病死毒死或檢疫不合格的畜禽水產肉類及其制品;無標簽預包裝食品;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等。這些規定直接回應了消費者最關心的食品安全底線問題,為直播間食品劃定“紅線”。
細化10項直播行為禁令,重點解決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等問題。包括:不得使用技術手段改變食品真實感官性狀;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或使用醫療用語;不得對非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藥品;不得虛假宣傳食品產地、成分、功能、適用人群等信息;不得發布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檢驗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發布食品檢驗數據、結果、報告等;不得與食品檢驗機構共同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同時明確規定,必須以顯著方式提示直接關系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誤導消費者。這些規定針對直播間“濾鏡帶貨”“夸大宣傳”、混淆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等亂象,為食品直播行為明確“底線”。
這些禁止性規定既細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則要求,又針對直播電商的傳播特點明確了具體要求,通過劃定“紅線”,明確“底線”,讓食品直播行為更加規范,讓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得到更好的保障。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馬栩杰
審核:鄭時雨 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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