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因其易燃易爆特性,非法經營極易引發嚴重安全事故。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推動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云港市應急管理局現公開曝光4起煙花爆竹銷售領域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23日,根據群眾舉報,海州區應急管理局聯合浦南鎮派出所對浦南鎮七彩煙花爆竹經營部開展現場核查,發現該煙花爆竹經營部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限量(超出限量100箱)。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對該煙花爆竹經營部作出罰款人民幣17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5年9月22日,根據群眾舉報,贛榆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贛榆區青口鎮好運來煙花爆竹經營部開展現場核查,發現該煙花爆竹經營部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限量(超出限量83箱)。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對該煙花爆竹經營部作出罰款人民幣4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5年2月11日,按照灌南縣政府統一部署,灌南縣應急局、公安局聯合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發現灌南縣北陳集鎮陳新松煙花爆竹零售點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限量(超出限量25箱)。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對該煙花爆竹零售點作出罰款人民幣1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2025年12月3日,根據群眾舉報,贛榆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贛榆區墩尚鎮炫彩煙花爆竹經營部開展現場核查,發現該煙花爆竹經營部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限量(超出限量25箱)。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并結合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決定對該煙花爆竹經營部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連云港市應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
來源:連云港應急管理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