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南京法院2025年度典型案件發布暨頒獎會,集中發布了過去一年審結的十大典型案件與十大優秀案件。其中,賣紅薯老人收到假幣采取自助行為被訴損害賠償案入選十大典型案件。
2023年2月17日,原告王某某在某農貿市場向年齡已75歲的被告滕某某購買紅薯時使用假幣被發現。滕某某及其女兒為將王某某扭送公安機關,在控制過程中致使其面部受傷。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后,查實王某某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幣600元,故對其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后王某某以健康權受到侵害為由起訴要求滕某某及其女兒賠償損失168253.06元。
滕某某女兒回憶起當天事發經過,她說:“當天,我帶著爸媽去菜場賣農副產品。來了個女的戴著口罩和頭盔,買我爸的紅薯。她拿錢包的時候,我爸發現這是前兩天騙他錢的,一把抓住了她,在扭打過程中使她受了傷。過了好長一段時間,她到法院起訴我們了。收到法院傳票時候,非常驚訝。”
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本案中,兩被告基于避免原告逃離現場對原告實施的拉扯、按倒等拘束人身自由的行為,目的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追回被騙取的款項,兩被告在拘束原告后,立即報警,此后繼續拘束原告亦為等待公安機關處理。綜上,兩被告的行為屬于正當的自助行為。
據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2024年12月31日收到了判決書,那天正好是我爸的生日,這是給我爸的最大一份禮物。收到這份判決書的時候,我和我爸都擁抱了。我爸2025年4月已經去世了,在生病時候一直掛念這事。”滕某某女兒哭著說。
承辦法官靳德華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是筑牢社會秩序底線、凝聚法治信仰最基本的準則。本案中原告實施的違法行為,不僅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更直接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法院在裁判中,認定被告為制止違法行為所采取的自助行為具有正當性,是對守法公民在公權力難以及時介入的情境下,挺身而出、維護自身權益和金融秩序行為的肯定和鼓勵,更對于凝聚社會共識、打擊假幣流通、從根本上維護金融安全具有深遠的示范效應。
來源 | 現代快報
編輯 | 余凱揚
審讀 | 伊 諾
二審 | 潘韻琪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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