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烏魯木齊交警持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
“提醒駕駛人,新年伊始,親朋聚會增多,推杯換盞后,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1月15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宣教大隊教導員王琦介紹,烏魯木齊交警不畏嚴寒在路上守護著市民出行安全,更是對酒駕醉駕違法零容忍。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交管支隊將持續保持酒駕醉駕嚴管嚴查高壓態勢,持續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夜查行動。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倒逼,現將近期查獲的部分酒駕醉駕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安全文明出行。
駕校教練隔夜酒駕被查 成學員“反面教材”
1月5日7時35分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天山區大隊民警在躍進街開展夜檢夜查工作時,一輛小型教練車向檢查卡點駛來。
民警當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并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該駕駛人的酒精呼氣結果為20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看到車牌中的 “學” 字標識,民警初步判斷駕駛人可能為駕校相關從業人員。進一步調查確認,駕駛人王某系某駕校教練。其在前一晚飲酒后,次日清晨心存 “隔夜酒已完全代謝” 的僥幸心理,未充分評估自身狀態便駕車上路,最終被查處。
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王某作出處罰:處以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同時,鑒于王某身為駕校教練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暴露出其所屬駕校在教練員日常管理、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明顯漏洞。交警已聯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該駕校及相關負責人開展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培訓,督促駕校全面排查整改管理隱患,切實壓實駕培機構主體責任,杜絕此類違法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男子呼氣酒精檢測“耍花樣” 抽血檢測為醉駕
1月1日9時08分許,駕駛人劉某駕駛一輛白色小型汽車,沿興樂三巷由西向東行駛時,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沙區大隊北園春片區中隊執勤民警攔停例行檢查。
民警使用酒精快測棒對劉某進行初步檢測,儀器當即顯示出酒后反應。為進一步固定違法證據,民警隨即依法對劉某開展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檢測過程中,劉某刻意拖延時間,拒不配合,在吹氣環節故意不按規范操作,或是吹氣力度不足,或是中途停頓,連續數次導致檢測失敗。
民警耐心講明拒不配合檢測的法律后果,反復勸說引導配合執法,但劉某始終置若罔聞。民警于是依法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抽取檢測。經檢測,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07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醉駕男子倒車欲逃避檢查 熱心駕駛人舉報終被攔截
1月4日7時04分,馬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行駛至克南高架西環中路出口下匝道(武警三支隊下橋口),發現前方有交警正在進行執勤執法。
喝了酒的馬某心知不妙,他立即停車,打著雙閃向后倒車上橋,試圖從百米外另一匝道駛離躲開檢查。而這一反常舉動也被周圍熱心駕駛人看在眼里,數名駕駛人向正在執勤的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沙區大隊北園春片區中隊民警反映“有人倒車逃跑”,民警立即呼叫巡邏組民警支援,馬某在平川路口被前來支援的民警攔停。
民警現場對馬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馬某卻故意不配合,導致數次檢測失敗,見此情形,民警隨即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馬某即便在抽血環節一開始仍不配合,最終抽血檢測結果顯示為176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烏魯木齊交警提醒:酒駕醉駕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觸碰法律紅線的嚴重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對酒駕醉駕始終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任何試圖通過耍花招、不配合等方式逃避處罰的行為,最終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記者:饒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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