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筆者在《德慶古城墻淺述:“城中有城”格局的演變》一文發表后,獲讀者“家紹”先生留言指出一項重要發現:“近年調查發現,瀧水縣城(今羅定市)古城墻遺存中見有刻德慶‘晉康’‘悅城’‘金林’‘三廂’等字樣的景泰年間城磚。該遺存表明,當時都御史馬昂、肇慶府同知饒秉鑒等官員曾指派德慶民眾,對瀧水縣城的建設給予了有力支持。”經核實,這批帶銘文城磚現由羅定市博物館收藏。
為何德慶地名磚會現身于羅定古城墻?解答此問題,需回溯宋元明時期德慶與瀧水(今羅定)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
從行政建制演變來看,德慶與瀧水之聯系早在宋代即已建立。北宋開寶六年(973),開陽、建水、鎮南三縣并入瀧水縣,瀧州同時廢止,瀧水縣改隸康州。南宋紹興元年(1131),康州升為德慶府,瀧水縣隨之轉隸德慶府。元代至元十七年(1280),德慶府改為德慶路,瀧水縣仍屬其管轄。明代洪武元年(1368),德慶路復改為德慶府;洪武九年(1376),德慶府降為德慶州,瀧水縣繼續隸屬德慶州。這一長期的行政隸屬關系,為兩地間在城池建設方面的資源調配提供了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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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德慶州輿圖,除本州外下轄瀧水、封川、開建三縣
明代正統十三年(1448)以前,瀧水縣并未筑有城墻。該年瑤族首領趙音旺舉兵起事,地方始緊急夯筑土墻以資防御。至景泰四年(1453),都御史馬昂平亂后,因土墻防御薄弱,上奏請建磚城,獲準后即行動工。據嘉靖《德慶志》所載,此次所筑磚城周長約六百六十丈,高二丈六尺(注:康熙《羅定州志》作高一丈六尺,今從嘉靖《德慶志》),厚一丈三尺;城墻設垛口一千三百零三個,各高四尺五寸,另建串樓五百七十一間、敵樓二十五座;城門三座,分別為東“順德門”、南“永安門”、北“武成門”,各城門外加筑甕城,城樓則為三開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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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德慶志》關于瀧水縣城的記載
值得關注的是,景泰七年(1456),都御史馬昂曾命德慶州及德慶千戶所燒造城磚,用于將德慶州城墻加高三尺。結合“家紹”先生所見磚文推測,這批帶德慶地名的城磚,應大致燒造于此時。其出現于瀧水城墻,很可能因當地制磚能力不足,德慶州作為上級政區,在關鍵建設時期調撥本地磚材以支援下屬瀧水縣,從而保障工程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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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年間瀧水縣輿圖
明代瀧水縣城防體系后續屢經修繕。城東北憑南江為天然護城河,西南為平地,至成化二年(1466),守備指揮李虎與典史甘堡率軍民開鑿城西、南邊護城河,寬二丈余、深一丈五尺,岸側植樹設柵,后漸荒廢。此后參將楊廣曾重修城樓與串樓,嘉靖七年(1528)知縣莫紳主持修城,嘉靖三十二年(1553)林應鵬于南門外建鋪舍加強城防,隆慶三年(1569)知縣譚文達又增建敵樓,防御功能日趨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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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羅定州城圖
萬歷五年(1577),瀧水縣升為羅定直隸州(注:明代直隸州與屬州知州均為從五品,至清乾隆三十五年,直隸州知州方升為正五品),自此脫離德慶州管轄,其城墻后續沿革已超出德慶歷史范疇,茲不贅述。據《羅定市志》(2012年)記載,現羅定古城墻存635米,殘留城垛2處,墻下設二級石堤,至今仍具防洪功能。
“家紹”先生所發現的這批刻有“晉康”“悅城”“金林”“三廂”等地名的德慶城磚,實非普通建筑殘跡,而是明代德慶與瀧水(今羅定)之間行政隸屬與物資調運關系的直接實物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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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定古城墻發現的德慶“晉康”“悅城”“金林”“三廂”等地城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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