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先送娃被撞算工傷嗎?江蘇常州,一女子上班前,先騎電動車去娃上學,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女子認為該算工傷,可公司認為,女子送娃是公司反方向,根本就不順路,于是雙方鬧上法庭,法院判定,事故應視為工傷
![]()
事發當天,陳女士像往常一樣騎上電動車,先送孩子去上學,然后準備趕往公司上班。她在一家服裝廠工作,每天七點左右就要到崗。10月8日那天,送完孩子正走在路上,一輛汽車突然撞上了她。
這一撞可不輕。醫院診斷她脾破裂、手掌骨折、腰椎骨折,還伴有腎挫傷和血腫。交警判定事故由汽車司機負全責,陳女士沒有責任
傷情稍微穩定后,陳女士琢磨著這應該算工傷,向人社局提出了認定申請。沒想到,等來的卻是一紙《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理由很簡單:你送孩子上學走的路,和從家直接去公司的方向相反,不算合理的上下班路線
公司也這么認為。他們說,接送孩子雖然是日常生活需要,但陳女士選擇的路線南轅北轍,明顯增加了上下班途中的風險,怎么能算工傷呢?
不過經過法院的審理,最終認定該女子在送孩子途中依然可以算作上班途中,事故應視為工傷
事件的關鍵在于工傷認定的標準,尤其是“上下班途中”這一條款。根據法律規定,工傷認定不僅要看事故發生的時間,還要看路線是否合理。盡管女子送孩子上學的路線和上班路線并不完全一致,但法院認為,她在合理的時間內從事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動,這條路線仍可以視為“合理的上班途中”。因此,法院最終判決撤銷了人社局的決定,支持女子的工傷認定申請
這個判決背后,其實反映了一個現實問題:很多打工人都過著類似的生活——早上匆匆送孩子,然后趕去上班;下班接了孩子,再一起回家。這種“繞路”成了生活的常態,也是家庭責任的體現
在日常生活中,工作和家庭的界限有時并不是那么清晰。很多人因為需要平衡家庭和工作,往返路途中往往會順帶做一些生活瑣事。就像這次,送孩子上學雖然不是直接去上班的路,但畢竟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她并沒有脫離上班的核心目的
法院的這一判決值得肯定,說明法律在現實中具有適應性,能夠考慮到具體情況做出合理判斷。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也提醒我們,遇到類似的情況時,可以理性地依據實際情況進行維權
對此,你怎么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