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十二月的臺北,《新聞一周》晚間時段突然插播一條簡訊:“陳明忠叛亂案定讞,判處死刑。”很多人停下筷子,屏息聆聽。彼時島內仍在戒嚴,反對聲音被迅速吞沒,監獄高墻里,一位年近五旬的囚徒卻在昏暗燈光下輕輕合上手中的《資本論》影印本——他明白,一場新的較量才剛剛開始。
回到半個世紀前,1929年,陳明忠出生于高雄岡山一個殷實的佃農家。他讀的是日語課本,唱的是《君之代》,節日里向天皇鞠躬。街角的警察偶爾拍拍這位地主之子的肩膀,說聲“良民票收好了”,便足以讓少年心生驕傲——那時的他,相信自己是“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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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裂縫來自校門口。進入州立高雄中學后,高年級的日本學生常把臺灣同學推到角落,冷冷吐出“清國奴”三個字。毆打、腳踢、撕課本,噩夢持續兩年。直到十五歲,他在圖書館的角落里翻到漢文譯本《三民主義之理論體系》,第一次讀到“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幾頁紙猶如閃電,照亮了模糊的身世,也擊碎了“日本人”的幻象。
隨后爆發的太平洋戰爭,使臺灣年輕人被迫身披日軍軍裝。1945年初,陳明忠在高雄站上了開往南洋的軍列,行李里塞著幾張民報的剪報和偷偷抄寫的《建國大綱》片段。列車緩緩啟動,他聽見旁人嘀咕:“我們究竟是給誰賣命?”一句話如釘子釘進心頭。
1945年8月,日本天皇廣播“終戰詔書”,臺灣街頭瞬間翻轉。歡迎典禮、揮舞青天白日旗、標語里寫滿了“祖國光復”。然而短暫欣喜不久即被現實掩埋。二二八風暴在1947年二月炸裂,槍聲劃破街巷,陳明忠奔走運送傷患,親眼看見同鄉被抓走、隔天拋尸港口。那一夜,他把日據時期的學生證扔進火盆,只留下那本被熏黑的《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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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大陸硝煙尚未散盡,中共中央決定“打入島內”,派出千余名干部潛赴臺灣。陳明忠在臺中農專潛伏,負責聯絡青年,輸送報紙與傳單。情報網終被“保密局”掀翻,他1950年三月被捕。審訊室里燈火刺眼,“承認就減刑”的威脅不斷重復,最終換來十年牢獄。獄中他背誦《共產黨宣言》,在煙盒紙背面寫下“民族、民主、民生”八字貼于墻角,算是給自己壓歲錢。
1960年出獄后,臺灣已進入“經濟起飛”口號期。高樓與霓虹遮不住監控哨,統派活動依舊只能在茶樓、戲院的暗角進行。陳明忠利用家族關系轉做米行,卻常把倉庫劃出小間,留給逃亡者歇腳。有人提醒他“低調點”,他只是搖頭:“怕死就不會活成今天。”
1976年春,安全部門再次鎖定他。理由是“策動學生,企圖武裝暴亂”。同年五月深夜,他被黑頭車押走。移送軍法處后,檢察官在卷宗上寫下“意圖顛覆政府”,直接上報蔣經國。判決書的空白處,死刑兩字赫然在目。與此同時,紐約、東京、舊金山的留學生掏空口袋,湊出一萬六千美元,買下《紐約時報》整版廣告,寫出醒目的英文呼吁:Free Chen Ming-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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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輿論的聚光燈讓臺北當局退了一步。死刑撤銷,改判十五年。陳明忠卻已在看守所度過數不清的“敵我交鋒”:老虎凳、電刑、水牢——偵訊官低聲誘供:“把名字寫下,你還能見到日出。”他閉目,只回一句“問心無愧”。之后的十年,他和難友用肥皂盒做活頁夾,把報紙小字剪貼、分題討論,甚至組織“獄中讀書會”。有人戲稱那間號房是“地下黨校”。
1987年七月十五日,臺灣宣告解除戒嚴。對陳明忠來說,鐵門卻并未當即敞開,判決依然存檔。數月后,他以“保外就醫”名義出了門,身上只帶一條毛巾和一本磨爛的《馬列主義史》。走出土城看守所,他深吸一口氣,天空竟有久違的云彩。
很快,他成為島內公開主張統一的少數聲音。電視臺請他上節目,主持人半開玩笑:“統派都被說成外省人,你一個高雄仔怎么也湊熱鬧?”他答得平靜:“這島兩千三百萬張身份證,寫的都是‘中華民國’,翻譯成日文還是‘支那’,難道不說明我們同根?”一句話,在場來賓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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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他獲得出境許可,赴日、美答謝營救者。東京羽田機場,昔日“皇民”的土地上,他頭也不回地用中文說道:“我是臺灣人,更是中國人。”這一幕,被隨行記者記錄在案,也成為島內學生團體的傳誦佳話。
晚年的陳明忠身體多病,舊刑傷時不時復發。即便如此,他依舊參加各類討論會。有人勸他保存體力,他笑得爽朗:“別擔心,命是人家爭來給我的,總得用在正事上。”2019年11月,九十歲的他安靜離世,病榻旁放著兩樣遺物:那本燒焦的《三民主義》和一枚已經褪色的“光復勛章”。
回看陳明忠的一生,從“皇民小學生”到“臺灣最后的政治死刑犯”,再到公開倡議兩岸統一的老人,軌跡似乎曲折,其實始終圍繞著一個簡單信念:臺灣不是殖民附庸,而是中國版圖的一部分。童年的屈辱、牢獄的折磨、海外的聲援,皆未改其初心。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對他而言,從十五歲那天起,就不再需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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