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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論“審批權變現”如何孵化“家族式腐敗”
一、從“拼命三郎”到“道德敗壞”:兩張面孔的交替
1999 年,48 歲的劉鐵男從日本回國,出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那時的他,每天 7 點 20 分到辦公室,把文件鋪滿會議桌,一邊啃冷饅頭一邊改材料,被人稱作“拼命三郎”。誰能想到,14 年后,中紀委給他的定性卻是“道德敗壞,全家一起貪腐”。
“組織眼里有兩個劉鐵男:一個廢寢忘食、讓領導放心;一個利令智昏、讓全家坐牢。” 這句出現在庭審紀錄片里的自白,像一把鈍刀,把一名技術官僚如何裂變為巨貪的全過程,血淋淋地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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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次“濕鞋”:只收 2 萬塊,卻打開泄洪閘
2005 年春節前,山東南山集團董事長宋作文托人送來 2 萬元超市卡,請劉鐵男“在氧化鋁項目上美言幾句”。劉鐵男反復推讓后“勉為其難”地收下——這是他仕途第一次“濕鞋”。
彼時氧化鋁極度緊缺,市場價 4300 元/噸,計劃內指標 2800 元/噸。劉鐵男一個電話,南山集團拿到 3 萬噸計劃內指標,坐享 4500 萬元價差。兩年后,南山集團把 750 萬元“利潤”打到劉鐵男兒子劉德成的賬戶,一句“謝謝叔叔”都沒留下。
“第一次受賄只收 2 萬,卻撬動 750 萬回報——腐敗的復利,比任何理財產品都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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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子檔”模式:父親批項目,兒子收股票
1. 廣汽拼圖:一份批文換 30% 干股
2005 年,廣汽豐田 30 萬輛整車擴建項目卡在發改委。廣汽董事長找到劉鐵男,對方只回一句:“讓孩子也參與參與。”于是,劉德成“空降”廣汽下屬企業,掛名董事,領薪不上班;廣汽則把 30% 干股悄悄塞進劉德成的皮包公司。
2. 恒逸神話:空殼公司 6 年套利 2400 萬
2006 年,浙江恒逸集團董事長邱建林出資 100 萬元,給劉德成在杭州注冊“杭州華辰公司”,做化纖貿易。沒有倉庫、沒有員工,卻靠劉鐵男批的 PTA 項目,6 年套利 2400 萬元。劉德成把 900 萬元投入股市,又賺 1500 萬;邱建林再掏腰包 1500 萬,給他買別墅、法拉利 599——“老子批條子,兒子換輪子”。
3. 4S 店“退出”:一張白條兌現 1000 萬
2007 年,北京某汽車服務公司老板張某口頭承諾送給劉德成 30% 股份。2010 年,劉德成提出“退股”,張某連夜湊足 1000 萬元現金,用紙箱搬進劉家客廳——沒有協議、沒有審計,只有一句“謝謝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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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情人反目:越洋電話敲響喪鐘
劉鐵男的情婦徐某,是他 1996—1999 年駐日時期的“紅顏知己”。回國后,徐某移民加拿大,卻仍在劉鐵男與浙江商人倪日濤的海外并購騙局里充當“白手套”。
2011 年,倪日濤偽造 2.02 億加元資產評估報告,欲騙貸中國進出口銀行。徐某發現“要騙幾個億”,勸劉鐵男收手,卻被倪日濤死亡威脅。2012 年 12 月 6 日,徐某從溫哥華給《財經》副主編羅昌平撥打越洋電話,一口氣交出 754 頁證據——劉鐵男的仕途就此按下停止鍵。
“最鋒利的刀,往往握在最親近的人手里;最致命的舉報,往往來自最知情的枕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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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后的瘋狂:3 個月突擊審批 50 個項目
被舉報后,劉鐵男突然從“拖延癥”變成“審批狂”。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2 月,短短 3 個月,他簽字放行 50 多個能源項目,水電、風電、煤電、特高壓“一網打盡”,其中包括備受爭議、投資740 億的華東特高壓交流工程。
“反正要下臺,不如最后撈個‘人情庫’。”——一位能源局處長在庭審證詞里,這樣解釋劉鐵男的“末日狂奔”。
六、全家福變成“全家腐”:妻子、兒子、秘書、兄弟無一幸免
1. 妻子郭靜華:代收“進貢”
貴州凱里市長洪金洲為求清江電廠獲批,2012 年 12 月 3 日進京,把 100 萬元現金裝進茅臺酒箱,親自抬到劉家。3 天后,劉鐵男被舉報;10 天后,洪金洲落馬。
2. 兒子劉德成:3400 萬“零花”
起訴書顯示,劉鐵男受賄 3558 萬元,其中 3400 萬元通過兒子收受,占比 97%。劉德成在庭審時說:“從小我就覺得有錢就是萬能的,有了錢就有了一切。”
3. 秘書王勇:裝修款 100 萬
2011 年,王勇替老板找來裝修公司,花 100 萬元把木樨地公寓 3 號樓刷成“豪宅”,劉鐵男一分錢沒掏。
4. 老部下熊必琳:左手項目,右手“感謝”
曾任發改委工業司副司長的熊必琳,為恒逸項目穿針引線,自己也被帶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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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制度之問:審批權為何總變成“待價而沽”?
劉鐵男在羈押期間寫下《關于審批制度改革的建議》,承認“審批權過度集中,是腐敗的源頭”。
——能源項目從科員到局長 5 個層級,每層都能“研究研究”,于是每層都變成“雁過拔毛”;
——“路條”式管理讓市場只認“條子”,不認效率,企業為搶時間,只能“用錢換條子”;
——審批信息內部循環,社會無從監督,外部壓力為零,尋租空間無窮。
“當權力可以決定 100 億項目的生死,它本身就成為最昂貴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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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局與余味:無期徒刑與“反腐復利”
2014 年 12 月 10 日,廊坊中院一審判處劉鐵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劉鐵男在法庭上痛哭:“我毀了孩子,也毀了自己。”可旁聽席上,一位曾被他卡住批文的地方官員冷冷地說:“你毀的,還有我們對制度的信任。”
今天,距離劉鐵男落馬已 11 年,能源局的審批事項從 65 項壓減到 24 項,網上并聯辦理,陽光透明。但“劉鐵男們”留下的教訓仍在:
只要審批權還可以“一支筆”說了算,
只要親屬經商的防火墻還沒有徹底筑起,
只要“全家腐”的成本還是“一人坐牢”,
那么,下一個“道德敗壞”的故事,隨時可能翻開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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