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類教培嚴打又來了!
2026年一開年,北京就在“雙減”問題上,揮出雷厲風行的一劍!
近日, 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出了一張“天價”罰單——在這張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淀對一家無證從事線下中小學學科培訓的公司,開出了6728萬元的罰款。
一法人舉辦的培訓機構在未取得辦學許可的情況下違規開展中小學學科培訓,2023年10月19日至2025年7月4日之間,短短不到兩年收入高達1583萬元,最終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罰款約6728萬元,并被責令停止辦學、退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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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海淀名師機構”被罰的原因是: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當事人從2023年10月1日開始從事線下中小學學科培訓,具體招收學生人數無法計算!
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5年7月4日,也就是說,不到兩年的時間,取得學科培訓費收入共計15831259.19元!(1583萬!)
目前,“名師”已退還學生家長未消課時費2374566.4元,(200多萬)。根據目前現有證據,當事人案發時至今,仍有2680064.82元未消課時費未退還給學生家長(還有200多萬)。
但因當事人財務資料不完整及部分學員家長無法清楚核算其未消耗課時費,故存在部分未消耗課時費無法確定的情形。
違法所得1300多萬
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扣除已退還的未消課款項,當事人違法所得共計 13456692.79 元。
至本案調查終結之日,當事人仍未向本局提出任何有關解決學生家長未消課時費退費方案,也未退還所收取的學費。
又查,2025年7月15日,本局因當事人未經審批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對其做出處理決定。2025年7月23日,當事人再次因未經審批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被海淀區教委移送案件線索,本局于2025年8月4日對當事人以同一案由再次立案調查。
罰款67283463.95元
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2023公布)第十七條,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的“海淀名師”做出了罰款的決定。
責令當事人停止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退還所收取的費用。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處罰如下:罰款67283463.95元。
結語:
其一,課外培訓真賺錢,北京家長也是真有錢
其二,帝都優質教育資源集中,但也很卷
其三,帝都這次處罰力度真大...
不知后續如何?
文章綜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實話教yu、南京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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