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錦繡汾東項目簽約流程及注意事項發布。1月26日至30日,辦理購房合同簽約事宜的申購家庭須按通知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小店區長治路109號陽光國際酒店6層,自覺有序進行簽到與身份核驗。
凡計劃登記為房屋產權人的申請人(包括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原則上須本人到場簽約。如確無法到場,應提前辦理委托公證,由受托人持公證委托書代為辦理。選房期間辦理的公證委托書在配售期間均可以使用。不登記在產權證上的共同申請人,如無法到場,應提前簽署《確定房屋產權人的決定書》,明確產權歸屬及相關事宜。
簽訂合同需提供資料的包括: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的正反雙面;主申請人戶口簿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的正反雙面;《確定房屋產權人的決定書》及相關照片打印件,其中一張是共同申請人簽字按手印期間拍照打印件,另一張是共同申請人分別手持本人身份證和已填寫好的《確定房屋產權人的決定書》的照片打印件;《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認購協議書》原件;訂金收據原件。
應付款項包括購房款(貸款為首期房款)、住宅公共專項維修資金。支付方式建議首選POS機刷卡,主申請人借記卡非信用卡,本人提前與歸屬銀行核實借記卡限額是否充足,卡狀態是否正常,滿足本次繳費金額需求;網銀現場轉賬必須是主申請人借記卡非信用卡,備注主申請人姓名+房號,提前確認借記卡限額及狀態;也可以選擇現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簽約上午場時間是9:00至12:00,下午場為13:00至18:00。各申購家庭務必仔細閱讀流程,提前準備購房合同簽約所需文件資料及相關證照原件,依照通知按時參加購房合同簽約活動。簽約現場僅支持使用借記卡或現金支付,不可使用信用卡。(記者 賀娟芳 王君)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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