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洪懷峰)1月14日,記者從江西省醫保局獲悉:近日,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管理深化多元復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自1月1日起,江西省執行多元復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新規。
此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推行多元復合醫保支付方式,即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按病種分值付費(DIP)為主,結合按床日、按人頭、按項目付費等多種方式,改變過去相對單一的醫保支付模式,引導醫療機構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
《意見》明確,各統籌區要科學編制年度醫保基金支出總額預算,強化剛性約束。對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床位試行協議管理,對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費用,在清算時將按比例扣減醫保支付部分。同時,推進精細化的總額預算分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推行DRG/DIP預算管理,門診醫療服務也將探索總額預算。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將實行醫保基金“打包付費”,賦予其更大管理自主權,結余資金可留用,以激勵其主動控制成本、做好健康管理。針對高血壓、糖尿病參保患者,將探索在醫共體內實行門診按人頭“打包付費”。
根據《意見》,江西省將持續深化并優化按病種付費(DRG/DIP)改革。全面應用新版分組方案,建立病種目錄庫、權重分值等核心要素的動態調整機制。設立“特例單議”機制,對于診療難度大的疑難重癥和住院時間長、費用高的病例,醫療機構可申請特例單議,不對單個定點醫療機構申請特例單議作數量比例控制,對通過特例單議評審的病例可按項目付費或增加權重(分值)予以傾斜支持,鼓勵定點醫療機構收治疑難重癥患者。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醫藥新技術在臨床應用初期暫時按項目付費或申請特例單議。
《意見》特別強調,醫療機構不得以DRG/DIP等支付方式改革為由,推諉病人或要求患者強行出院,必須保障參保人員正常就醫權益。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旨在協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最終實現醫保基金更可持續、醫療服務更加優質、患者負擔有效減輕的多贏局面。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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