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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與經開區人社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就案件后續處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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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察官梳理案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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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李某、杜某等人共謀開發所謂的“代辦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業務,廣泛宣傳招攬客戶達到一定規模后,偽造全套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提起虛假訴訟,利用生效判決騙取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金。
◆法院采納再審檢察建議,裁定對81起虛假訴訟案件進行再審,并依法改判。
◆有關部門成功追回胥某等11人已違規領取的養老金9.7萬余元,對不符合企業職工參保條件的參保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予以退還。
近年來,通過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確認虛假勞動關系,進而騙取、套取養老保險金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2025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社保領域利用虛假訴訟、虛假勞動仲裁欺詐騙取社保基金典型案例。近日,記者來到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實地采訪一起隱藏在勞動爭議糾紛背后的欺詐騙保系列案件。該案是這批典型案例之一。
案涉公司以可補繳養老保險費作為公司業務,面向社會招攬客戶,通過偽造材料、申請虛假勞動仲裁、提起虛假訴訟等手段,騙取養老保險金。經檢察機關依法監督,法院對81起同類案件全部再審改判。
負債公司突然斥資補繳養老保險
2021年12月,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孫某、李某等人涉嫌詐騙案過程中,發現唐某等81人與內江某經貿公司(下稱“經貿公司”)確認勞動關系糾紛系列案涉嫌虛假訴訟,遂將案件線索移送民事檢察部門。
“我們梳理發現,81名原告中80人為外地人,與本地小規模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所有原告均臨近退休,訴求高度統一,僅為確認過往勞動關系,均不追索經濟補償,目的是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同一個律師代理了全部案件,當事人均未出庭;庭審中原告、被告毫無對抗,陳述完全一致,涉嫌虛假訴訟的核心疑點突出。”市中區檢察院檢察長魏勇告訴記者。
針對上述異常情況,該院判定這一系列案件符合勞動爭議虛假訴訟的特征,隨即成立專案組,一方面引導公安機關從偽造證據、提起虛假訴訟、騙取國家養老保險金的角度,強化偵查取證;另一方面通過調閱民事審判案卷、刑事偵查材料以及走訪人社部門、調取書證等方式,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經查,經貿公司系從事批發、零售的企業,公司規模較小,1996年至2020年間,登記參保職工最多時僅有5人。2009年至2020年間,經貿公司深陷債務泥潭,作為被告或被執行人的案件有80余起,累計未履行的判決金額達數千萬元。這樣一家長期經營異常、債務纏身的企業,在2021年前后,突然拿出了200余萬元,為一批從未在公司登記參保過的“老職工”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該院副檢察長周世泉介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曾出臺文件,對“1996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用人單位未為職工參保的情形制定了補繳政策。而唐某等人的用工協議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關系時段無一例外都在這個政策窗口期內。
“我們判斷,這種高度一致絕非偶然,很可能是為了精準套用政策。”周世泉對記者說,“唐某等人的用工協議均是在1999年之前簽訂的,協議上職工的身份證號碼卻是1999年10月1日后才啟用的18位號碼。因此,我們判定當事人提供的用工協議是后面補簽的、是虛假的。”
許某通過遠房侄女了解到孫某等人發布的代辦補繳養老保險的信息,未核實細節就支付了6.4萬元費用。這筆費用中,用于補繳養老保險的費用是3.5萬余元,其余為公司服務費,許某從未聽說過這家經貿公司,更未在那里工作或建立任何勞動關系。對于那場以自己名義提起,確認了勞動關系的訴訟,她毫不知情,也未委托過律師。經鑒定,訴狀、授權委托書、用工協議及勞動合同書中許某等人的簽名均不是其本人的筆跡。
孫某、李某、杜某等人到案后供述,為牟取非法利益,他們共謀開發所謂的“代辦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業務,廣泛宣傳招攬客戶達到一定規模后,偽造全套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提起虛假訴訟,利用生效判決騙取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金。
內部例會誕生的“新業務”
時間回溯至2018年重慶某公司召開的一次內部例會。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提出以公司名義,開展代辦“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新業務,并安排員工杜某具體負責。公司高管易某通過朋友何某物色到某經貿公司符合“成立時間久、適合用于客戶掛靠補繳”的條件。經孫某首肯,易某與何某達成協議,將客戶掛靠在經貿公司名下辦理補繳業務,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向何某支付好處費。
之后,孫某指揮公司員工,通過電話、微信群等在熟人圈中擴散消息。在公司統一指揮下,這項系統性造假“新業務”正式開展:公司員工為客戶偽造勞動合同、工資表等全套勞動關系證明材料;何某出面聯系經貿公司在偽造文件上加蓋經貿公司印章,為虛假材料披上合法外衣。
然而,孫某等人的首次嘗試并沒有成功。杜某冒充經貿公司員工,持材料向內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局(下稱“經開區社保局”)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因材料非原件、勞動關系存疑被拒。
碰壁并未讓孫某等人罷手。經綿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點撥”,孫某了解到,可通過法院判決或仲裁文書來確認勞動關系。孫、李二人隨即聯手:先各自招攬客戶,孫某一方負責聯系掛靠企業;李某一方則專門偽造全套證據和仲裁、起訴所需材料,包括用工協議、授權委托書等。
2020年8月,李某偽造了唐某等81名客戶與經貿公司的全套勞動關系材料,并安排員工冒用客戶簽名,委托律師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機構不予受理后,律師隨即向內江市市中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勞動關系。市中區法院受理81起案件后,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庭上,杜某用偽造的經貿公司授權委托書,以被告方代理人身份出庭,而原告方當事人均未到場。同月,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唐某等81人與經貿公司在1996年至2010年不等的時間段內存在勞動關系。
2020年10月,杜某再次以經貿公司名義,將附有生效民事判決書的補繳申請材料遞交至經開區社保局,成功為關聯客戶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00余萬元。截至2021年4月案發,胥某等11人已違規辦理退休并開始領取養老金。
檢察履職促糾錯挽損
內江市市中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唐某等81人與經貿公司確認勞動關系糾紛系列案中,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系偽造,確系虛假訴訟。2022年3月,市中區檢察院對已違規領取養老金的胥某等11人所涉案件,向市中區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年5月,法院采納建議,對這11起案件啟動再審并予以改判。
2023年3月,市中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市中區法院未對剩余70起虛假訴訟案件啟動再審程序,導致社保部門無法取消相關人員的參保資格,養老保險基金安全風險持續存在,遂再次依法對其中8起典型案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市中區法院采納再審檢察建議,并裁定對剩余70起虛假訴訟案件(包含上述8起典型案件)進行再審,并依法改判。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孫某、李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偽造證據提起虛假訴訟,騙取國家養老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涉嫌詐騙罪。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22年6月,內江市市中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孫某、李某、杜某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刑罰,各并處罰金30萬元至2萬元不等。后孫某、李某、杜某等12人不服一審判決,向內江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23年1月,內江市中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孫某、李某、杜某等12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罰,各并處罰金10萬元至2萬元不等。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法院、社保局等單位對唐某等81人同步開展了法治教育。
承辦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經開區社保局在辦理唐某等人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業務中,未能嚴格審核證明勞動關系的原始材料,致使偽造材料蒙混過關。市中區檢察院遂依法向經開區社保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核查在辦理唐某等人補繳業務中存在的問題。該局采納檢察建議,迅速開展“整治違規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相關工作,加大對養老保險補繳業務,特別是證明勞動關系原始材料的審核力度,從入口端擰緊“安全閥”。
在司法糾錯的同時,追贓挽損工作也在同步推進,有關部門最終成功追回胥某等11人已違規領取的養老金9.7萬余元,對不符合企業職工參保條件的參保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予以退還。
“按照檢察建議,我們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了‘整治違規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相關工作,進一步完善了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作程序,并加強對證明勞動關系的法律文書和原始材料的審核把關,對發現的問題依法及時糾正,切實維護社保基金安全。”今年1月,市中區檢察院對檢察建議落實情況進行回訪,經開區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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