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
趙少康被判了!
臺北地方法院星期二(1月20日)宣判,臺灣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去年在大罷免投票期間兩次亮票被檢方求處重罰,法院最終判他拘役55天、緩刑兩年,可上訴。
其實趙少康這出亮票獲刑的鬧劇,本質就是資深政客自導自演的政治滑稽戲。所謂“應記者要求”、“未聞制止”的辯解,純屬裝瘋賣傻自欺欺人。
作為混跡政壇數十年的老油條,他不可能不清楚選罷法禁令,兩次刻意展示選票供記者拍攝,分明是借公眾人物身份造勢,妄圖影響罷免輿論。
如今被判拘役55天還故作瀟灑調侃坐牢,不過是想靠嘴硬挽尊,掩不住投機失算的狼狽。
臺灣司法這套雙重標準玩得可謂爐火純青,檢方喊著“公眾人物應從重”,卻對綠營人士類似違規視而不見,這種選擇性執法,說白了就是看政治立場下菜碟,所謂“司法公正”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謊言。
趙少康的窘境,根源是藍營內斗的反噬與自身的政治投機,此前他把黨內斗爭搞得烏煙瘴氣,如今出事后果然孤立無援,只能說,這就是投機者的下場,妄圖左右逢源,最終只會被各方拋棄。
至于“過失亮票”的辯護,純屬無稽之談,監控畫面與工作人員證詞早已戳破謊言。選務人員兩次提醒,他卻置若罔聞再度亮票,這般刻意為之怎會是過失?
律師拿“選罷法不罰過失”詭辯,不過是鉆法律空子的文字游戲,說到底,趙少康就是仗著自己的名氣與政治資本,覺得能凌駕于規則之上,如今栽跟頭純屬咎由自取。
臺灣選罷法的模糊性,本就是政客操弄的產物,立法院長選舉要求亮票供黨團操控,罷免票卻禁止亮票,這種自相矛盾的規定,本質是為政治斗爭預留空間。
趙少康呼吁檢討法規,看似站在法理高度,實則是為自己的違規行為找臺階下,政客們平時利用規則漏洞爭權奪利,出事了就喊著修改法規,把法律當成自家工具箱,何其荒誕。
趙少康新書發布會上的玩笑話,藏著政客的虛偽與無奈,“什么都做過,沒坐過牢”的調侃,表面是豁達,實則是想靠自嘲淡化違法事實,同時試探輿論反應。
他一邊強調要和律師商量上訴,一邊又故作無所謂,這種左右搖擺的姿態,暴露了其始終以政治利益為核心的算計,既想保住顏面,又想借機博同情撈政治資本。
此案背后更折射出臺灣政壇的深層潰爛,藍綠雙方都將司法當成黨爭武器,綠營借亮票案打壓藍營山頭,藍營內部則借機清算異己,沒人真正關心選舉公平與法律尊嚴。
趙少康作為這場內斗的犧牲品,看似可憐實則可恨,他一生精于政治算計,最終卻被自己玩熟的規則反噬,恰是臺灣政客群體的真實寫照。
檢方求刑與法院判決的落差,絕非司法公正的體現,而是政治博弈的結果,檢方想借重判敲打藍營公眾人物,法院卻考量其黨內影響力與緩刑的政治緩沖作用,最終給出“拘役緩刑”的折中方案。
這種判決看似平衡各方,實則進一步消解了法律權威,讓臺灣司法徹底淪為政治博弈的附屬品,毫無公信力可言。
趙少康的發言,不過是投機者的漂亮話,他一邊喊著和平,一邊卻在島內搞政治內耗、向綠營示好,這種兩面派作風早已被民眾看透。
藍營如果不能從趙少康案中吸取教訓,只會在衰敗路上越走越遠,如今藍營內部派系林立、互相傾軋,面對綠營的司法打壓與輿論圍剿,非但不能團結一致,反而借機內斗清算。
趙少康的遭遇就是警告,再沉迷于山頭之爭、政治投機,最終只會被綠營逐個擊破,徹底喪失與民進黨抗衡的資本,讓兩岸和平之路更添阻礙。
臺灣所謂的“民主選舉”,早已被政客與司法聯手搞得烏煙瘴氣,從亮票案的雙重標準,到黨爭裹挾下的司法判決,再到政客們的虛偽表演,每一環都充斥著算計與腐朽。
趙少康獲刑不是終點,而是臺灣政壇亂象的又一注腳,如果不打破這種政治怪圈,所謂的“民主”只會淪為滋養腐敗與內斗的溫床,最終損害的還是臺灣民眾的根本利益。
說到底,趙少康案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政治鬧劇,違法事實清晰,卻被各種政治因素攪成一鍋渾水,司法判決成了政治妥協的產物,政客表演掩蓋了制度的潰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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