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福建高院”微信公眾號1月20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許金花故意殺人、虐待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許金花死刑。
1月20日上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許金花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監督。執行前,許金花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2023年12月22日19時,福建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刑偵大隊接報稱,12歲的女孩劉某琪在一房屋內被害,經現場勘查發現,劉某琪身上有多處創傷。警方后來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某琪符合在營養不良的基礎上,因外傷及外傷后的化膿性感染、饑餓、寒冷等因素致急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劉某琪繼母許金花和生父劉江相繼被警方刑拘。
2024年12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此案。莆田中院一審判決許金花犯故意殺人罪和虐待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江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一審宣判后,許金花、劉江均提起上訴。
2025年11月11日,福建高院依法對被告人許金花、劉江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虐待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許金花維持原判,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于劉江,則認為原判量刑畸輕,由福建高院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
劉江(左)、許金花 資料圖
12月23日,福建高院宣判,對原審被告人劉江所犯故意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維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
被害者琪琪(劉某琪)照片 資料圖
來源:長安街知事
一審:譚好
二審:陳佳婧
三審:楊湛
微信改版了
現在刷到我們的推文全憑緣分
拜托大家將湖南法治報“設為星標”
讓我們的緣分更深一點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